公司管治 > 企業管治報告

企業管治概述

本公司深知完善有效的企業管治守則對於提升企業價值、確保公司長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性,一貫秉承優良、穩健、有效的企業管治作風,堅持高效透明、規範運作的企業管治實務,注重高素質的董事會、完善的內部監控和充分的透明度,確保企業運營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的長期利益。2010年,董事會及下屬專業委員會日常運作規範,確保符合股東最佳長遠利益;公司組織架構不斷優化,有效支撐企業全業務融合發展;內部控制進一步優化;全面風險管理融入經營實踐;公司治理水平穩步提升,股東權益得到有效保障。

作為在中國內地註冊成立的公司,本公司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作為本公司企業管治的基本指引;作為在香港和美國兩地上市的公司,目前的公司章程充分遵循《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以及美國對在美國上市的非美國公司的監管要求,以其為指引公司完善企業管治的基本制度;公司按照美國《薩班斯法》、美國證管會(SEC)以及紐約證券交易所相關監管要求定期發佈有關內部控制的責任聲明,確認公司遵循了有關財務報告、信息披露、公司內部控制等監管規則的要求。

截至2010年12月31日之財政年度期間內,除本公司董事長與首席執行官的角色一直由同一人擔任外,本公司已全面遵守上市規則附錄十四《企業管治常規守則》所載列的條文。本公司認為,通過董事會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監管,以及公司內部有效的制衡機制的制約,由同一人兼任董事長和首席執行官的安排可以達到提高公司決策及執行效率、有效抓住商機的目的,而且國際上不少領先企業也是執行類似安排。

2010年我們在企業管治方面的持續努力得到資本市場的廣泛認可,並獲得多項嘉許。其中包括獲《Euromoney》連續兩年評選為「亞洲最佳管理公司第一名」和「中國最佳管理公司第一名」。同時,中國電信亦在單項評選中獲得亞洲「最佳企業管治獎」、「最令人信服企業戰略獎」及「管理層最樂於與資本市場溝通獎」;在《FinanceAsia》舉辦的2010年度「亞洲最佳公司評選」中,獲投資者評選為「中國區最佳管理公司」第一名、「亞洲區電信業最佳管理公司」第一名及「最佳投資者關係」第一名;在《The Asset》2010年企業大獎評選中獲選為「亞洲全方位傑出企業白金獎」項;獲《Corporate Governance Asia》評選為「亞洲區最佳公司治理企業」,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王曉初先生獲《Corporate Governance Asia》頒發「2010亞洲區最佳公司董事」獎項;連續第五年獲得由香港著名財經雜誌《資本雜誌》頒發的「中國傑出電訊企業」獎項;公司2009年年報在《2010年度國際ARC大獎》中,榮獲7項金獎,成為ARC大獎有史以來獲得最多金獎的年報。

企業管治架構運作情況

本公司的企業管治整體架構採取雙層結構制:股東會下設董事會和監事會,董事會下設審核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和提名委員會。董事會根據公司章程授權負責企業重大經營決策,並監督高級管理人員的日常經營管理;監事會主要負責監督董事會以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職務行為,二者各自獨立地向股東會負責。

股東大會

2010年,本公司共召開兩次股東大會,包括2009年度股東週年大會和一次特別股東大會。於2010年5月25日召開的股東週年大會審議通過了2009年度財務報告、國際獨立核數師報告、利潤分配及股息派發方案、有關授權董事會制訂2010年度預算、審計師續聘及酬金、授權董事會發行債權等多項重要議案。於2010年10月25日召開的特別股東大會審議批准了CDMA網絡容量租賃協議及其補充協議項下持續關連交易的續期和年度上限申請。

自2002年上市以來,本公司在股東大會上就每項獨立的事項分別提出獨立的股東議案,股東通函中也會詳細列明有關議案的內容,所有股東大會上的決定均採用投票表決方式進行,表決結果登載於公司及香港聯交所網站。本公司十分重視股東大會,重視董事和股東之間的溝通,董事在股東大會上就股東提出的問題做出詳盡、充分的回答。

董事會

目前本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由14名董事組成,包括8名執行董事、1名非執行董事、5名獨立非執行董事。董事會由電信、財務、經濟和法律等不同領域專家組成,具備各領域的專才使得董事會的架構和決策觀點更全面平衡。第三屆任期自2008年9月9日開始,任期三年,至2011年本公司召開股東週年大會之日止,屆時將選舉第四屆董事會。

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人數超過三分之一,其中擔任公司審核委員會主席的謝孝衍先生是一位國際知名財務專家,具備豐富的會計和財務管理專長。本公司董事會下屬的審核、薪酬、提名三個專業委員會均全部由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提供足夠的審核和制衡,確保委員會能夠有效地做出獨立判斷,以維護股東和公司的整體利益。

公司嚴格按照香港聯交所《企業管治常規守則》來認真規範董事會及其下屬各專業委員會的工作流程,從機構、制度和人員上保證董事會會議流程的規範性。董事會本着負責任、重效益的態度認真監督每個財政期間的賬目編製,使該份賬目能真實兼公允反映本公司在該段期間的業務狀況、業績及現金流。編製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的賬目時,董事選擇應用適當的會計政策,作出審慎、公允和合理的判斷及估計,以及按持續營運的基準編製賬目。

本公司《公司章程》規定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主要行使決定、制定重大的經營決策、財務方案和政策、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制定、聘任公司經理以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等職責。《公司章程》同時明確界定了公司董事會和管理層各自的職責範圍。管理層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和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與分支機構的設置,履行公司章程和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為保持公司的高效運作和經營決策的靈活與迅捷,董事會必要時亦將其管理及行政管理方面的權力轉授予管理層,並就授權行為提供清晰的指引,避免嚴重妨礙或削弱董事會整體履行職權的能力。

於每年年初,各位董事╱委員會委員均獲通知該年度召開的董事會╱委員會會議的時間表。此外,在一般情況下,各董事將於董事會會議舉行至少14天前接獲開會通知。公司秘書負責確保董事會會議符合程序及有關規則和法規,各位董事可向公司秘書作出查詢,以確保董事接獲有關議程所載各事項的足夠資料。本公司亦提供有關上市規則或其他適用監管規定之最新發展以提示董事有關其職能及責任。為確保董事了解公司最新營運狀況和進行決策,公司安排按月度向董事提供主要財務數據和運營信息,並為獨立董事安排3G業務實地調研。而且,通過董事會的定期會議及管理層匯報,董事可更深了解公司的業務狀況、經營策略以及公司、行業最新發展情況。另外,本公司亦為新委任之董事安排導引活動,以使得新任董事均獲提供更新的行業發展數據。董事亦經常到省分公司交流調研,了解業務最新發展,分享他們寶貴的經驗。2010年,公司還邀請董事參觀世界盛事上海世博會,中國電信作為其中一個全球合作伙伴,主要負責上海世博會通信設施保障。

董事會每年舉行至少4次會議,倘有需要時,亦會舉行額外董事會會議。2010年度,董事會在公司運營、預算、決策、監督、內控、組織架構調整以及企業管治等方面發揮着極其重要的作用,全年共召開4次董事會會議、5次審核委員會會議和1次獨立董事委員會會議。在上述會議上,董事會對公司年度、中期及季度財務報告、年度經營、財務及投資預算、年度資產評價報告、內控實施及評估報告、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年報、中報及季度報告、審計師的聘任及費用、批准及授權公司發行債券、持續關連交易協議續展及年度交易上限、分支機構設立與調整等重大事項均進行了審定。

2010年董事會會議個別董事出席率(含書面委托出席)

董事人數 14

第三屆董事會

董事

會議次數╱出席次數

出席率

執行董事

王曉初(董事長)

4/4

100%

尚 冰

4/4

100%

吳安迪

4/4

100%

張繼平

4/4

100%

張晨霜

4/4

100%

楊小偉

4/4

100%

楊 杰

4/4

100%

孫康敏

4/4

100%

獨立非執行董事

吳基傳

4/4

100%

秦 曉

4/4

100%

謝孝衍

4/4

100%

史美倫

4/4

100%

徐二明

4/4

100%

非執行董事

李進明

4/4

100%

本公司已採納了上市規則附錄十所載的《上市發行人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標準守則》以規範董事的證券交易。經向各位董事書面查詢確認,本公司全體董事嚴格遵守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附錄十《上市發行人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標準守則》有關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標準要求。本公司已收到各位獨立董事向公司提交的就其獨立性而作出的年度確認函並認同他們的獨立性。

審核委員會

公司審核委員會由4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審核委員會章程清晰界定了審核委員會的地位、任職資格、運作程序、職責義務、工作經費及薪酬等。審核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監督公司財務報告的真實完整性、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及風險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內部審計部門的工作,以及負責監督和審議外部獨立審計師的資質、選聘、獨立性及服務,並確保管理層已履行職責建立及維持有效的內部控制系統,包括考慮本公司在會計及財務匯報職能方面的資源、員工資歷及經驗是否足夠,以及員工所接受的培訓課程及有關預算又是否充足等。審核委員會亦有權建立舉報制度以受理和處理關於公司會計事務、內部會計控制和審計事項的投訴或匿名舉報。審核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並定期報告工作。

2010年,審核委員會依據上市地法律法規要求和審核委員會章程,在董事會清晰明確授權範圍內充分履責。針對公司實際情況,審核委員會提出了多項切實可行並具專業性的改進建議,促進公司管理工作的不斷改進和完善,為董事會提供了重要的支撐,並在保護獨立股東利益方面發揮重大作用。

2010年,審核委員會召開5次會議,審議事項涵蓋了財務報告、外部審計師資質、獨立性和工作評價及聘用、內控有效性、內部審計工作、關連交易等眾多重要領域。審核委員會按季度聽取內部審計和關連交易工作匯報,指導內審部門工作,審查內控評估與核證報告,跟進外部審計師管理建議書的落實情況,審查美國年報,並與審計師進行了獨立溝通。

2010年審核委員會會議個別委員出席率(含書面委託出席)

委員人數 4

委員會獨立非執行董事比例 100%

委員會成員

會議次數╱出席次數

出席率

謝孝衍(委員會主席)

5/5

100%

吳基傳

5/5

100%

秦 曉

5/5

100%

徐二明

5/5

100%

薪酬委員會

公司薪酬委員會由4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薪酬委員會章程清晰界定了薪酬委員會的地位、任職資格、運作程序、職責義務、工作經費及薪酬等。薪酬委員會協助公司董事會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全體薪酬政策及架構,並設立有關規範且具透明度的程序。薪酬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監督公司薪酬制度是否符合有關法律要求,向董事會提交公司薪酬制度評估報告,就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全體薪酬政策及架構等向董事會提出建議等,其職責設置符合《企業管治常規守則》的有關要求。薪酬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並定期報告工作。公司於2010年並沒有召開薪酬委員會會議。

提名委員會

公司提名委員會由4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提名委員會章程清晰界定了提名委員會的地位、任職資格、運作程序、職責義務、工作經費及薪酬等,其中特別規定提名委員會委員應當與公司無重大關聯關係,且符合有關「獨立性」的監管要求。提名委員會協助董事會制定規範、審慎且具透明度的董事委任程序和繼任計劃,進一步優化董事會人員組成結構。提名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定期檢查董事會的架構、人數及組成;物色具備合適資格的董事候選人士並就此向董事會提供意見;評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就董事委任或重新委任以及董事繼任計劃的有關事宜向董事會提出建議等。提名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並定期報告工作。由於沒有增補董事等重大事項,公司於2010年沒有召開提名委員會會議。

獨立董事委員會

根據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有關規定,2010年公司召開1次獨立董事委員會會議,全體5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出席,就CDMA網絡容量租賃關連交易協議續展和交易上限事項進行了審議,作出了相關確認,並向獨立股東提出投票建議。

監事會

本公司按照中國《公司法》的要求設立監事會,目前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由5名監事組成,其中包括外部獨立監事1名,職工代表監事1名。監事會主要職責在於依法對公司財務以及公司董事、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職責履行情況進行監督,防止其濫用職權。監事會作為公司常設的監督性機構,向全體股東負責並報告工作。監事會通常每年至少召開一至兩次例會。第三屆任期自2008年9月9日開始,任期三年,至2011年本公司召開股東周年大會之日止,屆時將選舉第四屆監事會。

2010年監事會會議個別監事出席率

第三屆監事會

監事人數 5

2010年會議次數 2

監事會成員

會議次數╱出席次數

出席率

苗建華(監事會主席)

2/2

100%

朱立豪(獨立監事)

2/2

100%

馬玉柱(職工代表監事)

2/2

100%

徐蔡燎

2/2

100%

韓 芳

2/2

100%

外部核數師

本公司的國際及國內核數師為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及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本公司外部核數師為公司提供的非審計服務沒有違反美國《薩班斯法》要求。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年度外部核數師為本公司提供的審計及非審計服務所得酬金如下:

服務項目

費用

(人民幣百萬元)

審計服務

67.00

非審計服務(主要為內控及其他諮詢服務)

6.79

合計

73.79

本公司審核委員會和董事會已同意續聘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及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分別作為本集團2011年度國際及國內核數師,並將提請公司2010年度股東週年大會審議。

內部控制

內部控制系統

公司董事會高度重視內部控制系統的建設和完善,採取有效措施監督相關控制的貫徹執行,並通過提高運營效率和效益、完善企業管制、風險評估、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保障股東的投資及公司的資產安全,協助企業達成長遠發展目標。公司管理層是內部控制系統建設、完善和實施的主要責任人。公司的內部控制系統主要包括清晰的組織架構和管理職責、有效的授權審批和問責制度、明確的目標、政策和程序、全面的風險評估和管理、健全的財務會計系統、持續的運營表現分析和監察等,並涵蓋了公司所有業務和交易。公司制定的高級管理人員及員工職業操守守則,確保了各級員工道德價值及勝任能力;公司制定的內部申告機制,鼓勵對本公司員工特別是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違規情況予以匿名舉報。

本公司自2003年開始,以美國證券機構相關監管要求和COSO內部控制框架為基礎,在畢馬威企業諮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等諮詢機構的協助下,制定了內部控制手冊、實施細則及配套的規章制度,並制定了「內控管理」及「內控責任管理」政策,以確保上述制度得以有效的貫徹執行。七年多以來,本公司堅持根據內、外部經營環境的變化和業務發展的需要,對內部控制手冊和實施細則進行了持續的修訂和完善,特別是全業務運營以來,針對移動業務的特點,進一步強化了對重點業務環節的控制。在持續完善內控相關政策的同時,公司不斷加強IT內控建設,提高了內部控制的效率和效果、信息系統的安全性,並確保了數據信息的完整、及時和可靠。

2010年,公司在總結全業務經營實踐、接應管理制度更新及組織機構調整、體現財務支撐前端、解決近年管理發現問題的基礎上,對內控手冊進行了補充、更新和完善。主要包括:調整內控手冊中原有業務流程不適用的部份;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增加了產品開發和業務外包流程;將財務支撐前端內容融入相關業務流程中,在相關流程中增加了前、後評估內容。通過完善內控流程,進一步提高了內控手冊適用性。此外,公司進一步加強對內控制度執行的監督檢查,提高內控制度執行的有效性,防範和化解財務風險。

全面風險管理

公司將全面風險管理視為企業日常運營中的一項重要工作,兼顧美國和香港資本市場的要求,以風險管理理論為基礎,結合實際,形成有特色的風險管理五步法,包括風險梳理、風險評估、關鍵風險分析、風險應對和風險管理評估。公司還設計了風險管理模版,對標準化的風險管理流程進行了固化,建立完善了全公司統一的風險目錄和案例庫,公司上下統一風險管理語言,提高了風險管理效率。經過四年多的建設,中國電信的全面風險管理工作體系基本建立,全面風險監督防範機制逐步完善。

2010年,公司結合香港聯交所《企業管治常規守則》C2條款的要求,在2009年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把全面風險管理融入企業日常經營,強化了風險的分層、分類和集中管理,集中資源重點防範了三個可能的重大風險,即資產風險、經營風險和人員穩定風險,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0年,中國電信未發生重大風險事件。

經過嚴格的風險梳理和評估分析,公司對2011年面臨的可能的重大風險進行了初步評估,如資產風險、行業競爭風險、三網融合風險等,並提出了詳細的應對方案。公司將通過嚴格而適度的風險管理程序,確保將上述可能的重大風險對可能對公司造成的影響控制在預期範圍之內。

年度內控評估

本公司一直不斷健全完善內部控制系統。為滿足美國、香港等公司上市地相關監管要求,加強公司內部控制管理,防範企業經營風險,內部審計部門負責組織內控的監督評估工作。

本公司採用COSO內部控制框架作為內部控制評估的標準,以PCAOB發佈的管理層內控測試指引和5號審計準則為指導,內控評估由內控責任人實施的自我評估和內部審計機構實施的獨立評估共同組成。通過評估流程的四個主要步驟:(1)分析確定需要評估的領域,(2)評估內控設計的有效性,(3)評估內控執行的有效性,(4)分析內控缺陷造成的影響,判斷內控缺陷的性質及得出內控系統有效性結論。同時,針對評估發現的缺陷加以整改。公司通過制定《內控評估暫行辦法》、《內部控制自我評估操作指南》和《內部控制獨立評估操作手冊》等文件規定,保證了評估程序的規範性。

2010年,公司內部審計部門牽頭組織了全公司範圍內的內部控制評估工作,並在第四季度向審核委員會及時匯報了有關情況,對審核委員會有關進一步完善IT系統支撐能力以適應全業務發展的需要等意見和建議予以落實執行。

內控自我評估採用「自上而下」的方式,加強了對本公司層面控制點和與重大會計報表科目對應控制點的評估力度;內控自我評估堅持風險導向原則,在全面評估的基礎上,重點評估通過風險分析而確定的關鍵控制領域和控制點。2010年,公司積極推動各單位不斷優化和改進自評工作方式、方法,使自我評估工作效率和效果得到進一步提升。通過自我評估工作,公司及時發現了問題,並進行了整改,公司內控體系進一步得到完善。

在獨立評估方面,自2009年以來,公司提出「獨立評估要圍繞企業經營和管理的主要風險,從完整的內控體系出發,確保評估工作抓住風險和問題的實質,不斷提高整個審計工作成效」的指導思路,幫助各單位提高獨立評估的質量和效率。2010年,各省分公司按照公司的評估思路和安排,積極開展了本省分公司的獨立評估工作,對評估中發現的內控問題提出了整改意見和建議,並持續跟進整改落實情況,取得了較好的效果。公司總部也在指導各省分公司開展獨立評估工作的同時,綜合考慮特殊內控風險、資產及收入比重、接受外部審計師評估的頻次等因素,對部份省分公司開展了獨立評估。通過獨立評估,本公司既掌握了總體內控情況,又對高風險流程開展了重點測試,並對有關單位內控缺陷的整改情況進行了檢查,點面結合,突出重點,保證了評估工作的深度和質量。

此外,本公司組織內控評估工作團隊和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外部審計師與財務報表相關的內控審計工作。內控審計覆蓋了本公司及其所屬全部子公司,對所有與重大會計科目相關的流程及控制點進行了審計。外部審計師定期就審計結果與管理層進行溝通。

本公司上下都非常重視內控缺陷整改工作。針對自我評估、獨立評估和內控審計工作中發現的缺陷,公司督促各單位落實整改,並強調專業部門的參與,研究建立內控長效機制。公司也加強了對內控缺陷整改的核查督促,確保整改工作取得實效。各省分公司按照公司的要求,對評估發現的缺陷(含內控審計發現)積極進行了整改。

本公司通過各級企業實施自我評估和獨立評估,對內控制度進行了多層次、全方位的審視,並對發現的問題進行了全力整改,確保了內部控制執行有效,並順利通過了外部審計師的年末核證。

董事會通過審核委員會已就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之財政年度內之內部控制系統作出檢討,範圍涵蓋財務、運營及合規控制,以及風險管理功能,並認為本公司內部控制系統穩健、妥善而且有效。年度之檢討亦考慮到本公司在會計及財務匯報職能方面的資源、員工資歷及經驗是否足夠,以及員工所接受的培訓課程及有關預算是否充足。

投資者關係及透明的信息披露機制

本公司設有投資者關係管理部門,專門負責向股東、投資者提供所需的信息、數據和服務,和股東、投資者和其他資本市場參與人士保持積極的溝通,令股東、投資者及時和充分的了解公司運營、發展狀況。每年,本公司高級管理層親臨香港主持年度業績發佈會和中期業績發佈會,通過分析師會議、媒體記者會、全球投資者電話會議、投資者路演等各種形式活動,為資本市場及媒體提供重要信息,響應投資者近期最關心的重要問題,促進各界對本公司業務及中國電信行業整體發展的了解。自2004年度,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一直安排在香港召開,方便及鼓勵股東尤其是公眾股東積極參與股東週年大會,促進本公司董事會與股東之間的直接溝通和交流。

為加強與資本市場的溝通及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本公司按季披露收入、經營成本、EBITDA、淨利潤和其他若干主要經營指標,並按月公佈固定電話、移動用戶數及有線寬帶用戶數據。本公司高度重視與股東、投資者及分析師保持日常溝通,2010年參加了多家國際主要投資銀行舉辦的投資者大會,促進了與機構投資者的積極交流。

2010年本公司參加以下由國際主要投資銀行舉辦的投資者大會:

日期

會議名稱

2010年1月

德意志銀行2010年中國投資者大會

2010年1月

瑞銀2010年大中華研討會

2010年1月

DBS Vickers 2010年亞洲脈搏大會

2010年1月

里昂證券2010年香港╱中國投資者大會

2010年3月

瑞信2010年亞洲投資者大會

2010年4月

麥格理證券2010年中國╱香港投資者大會

2010年5月

中銀國際2010年投資大會

2010年5月

美林2010年亞洲之星大會

2010年5月

瑞銀2010年泛亞電信大會

2010年5月

摩根士丹利2010年香港投資者峰會

2010年5月

里昂證券2010年中國投資者論壇

2010年6月

摩根大通2010年中國投資論壇

2010年6月

野村證券2010年亞洲投資者大會

2010年6月

高盛2010年香港電信日

2010年6月

皇家蘇格蘭銀行2010年中國投資者大會

2010年6月

香港交易所╱大和證券2010年投資者研討會

2010年9月

匯富證券2010年香港投資者大會

2010年9月

里昂證券2010年香港投資者論壇

2010年9月

金英證券╱三菱UFJ證券2010年非交易路演(日本)

2010年10月

法國巴黎銀行2010年中國年度投資大會

2010年10月

Piper Jaffray 2010年亞洲電信日

2010年10月

花旗集團2010年大中華投資者大會

2010年11月

高盛和高華證券2010年中國投資前沿年會

2010年11月

美林2010年中國投資峰會

2010年11月

滙豐銀行2010年亞洲投資者論壇及非交易路演

2010年11月

大和證券2010年香港投資者大會

2010年11月

元大證券2010年非交易路演(香港)

2010年12月

元大證券2010年海峽投資論壇

2010年12月

皇家蘇格蘭銀行中國「十二五規劃」投資者大會

2010年12月

滙豐銀行2010年大中華投資者大會

本公司的投資者關係網站(www.chinatelecom-h.com)不僅作為本公司向投資者及資本市場發放新聞和公司信息的重要渠道,還在本公司的估值和遵從信息披露法規要求等方面發揮了關鍵作用。2010年,為進一步提升本公司網站的信息披露及與投資者和股東溝通的互動性,本公司網站新增多項功能,包括互動股價信息圖、RSS、投資者公文包、社交網絡信息分享等。同時,利用嶄新科技「增強實境」技術,在本公司網站提供令人耳目一新的3D立體視覺體驗,展示年報重點信息。此外,本公司網站推出手機版,讓投資者和股東可隨時隨地通過移動裝置,便捷地瀏覽本公司網站內的重要信息。本公司網站在2010年國際《W3 Awards》評選中,獲得「最佳企業傳訊網站」金獎,顯示本公司網站獲得專業人士高度認同。本公司還主動向股東發放股東意見調查書,徵詢對年報改善的建議,並根據其建議積極以更環保和減省成本的方式編製及寄發年報。股東可選擇以電子方式收取公司年報和通訊,或只收取英文本、中文本或中英文本。

本公司一向保持良好信息披露機制,在維持與媒體、分析師、投資者高透明度溝通的同時,亦非常重視股價敏感數據的處理。一般情況而言,授權發言人只澄清及解釋市埸流傳的數據,避免以個別或小組形式提供或洩露任何未對外公佈的股價敏感資料。當對外進行訪談前,若對披露數據有任何疑問,授權發言人將向有關人士或有關部門負責人求證,以確定該等資料是否屬實。於「股份禁止買賣期」內亦避免進行有關公司主要財務數據或其他財務指標的討論。

本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與在紐約股票交易所上市的美國公司所應遵循的公司治理規則之間的重大不同

本公司在中國成立,並在香港聯合交易所(「香港聯交所」)以及紐約股票交易所(「紐交所」)上市。本公司作為非美國發行人,不需要遵守紐交所《上市公司守則》303A公司治理規則的全部規定,但是應當披露我們的公司治理與在紐交所上市的美國公司所遵循的紐交所的上市規則之間的重大不同。

根據紐交所《上市公司守則》的要求,在該交易所上市的美國公司的董事會應主要由獨立董事構成。根據目前適用的中國和香港的法律法規,本公司的董事會無需主要由獨立董事構成。作為在香港聯交所上市的公司,我們需要遵守《上市規則》的規定。該規定要求在香港聯交所上市的公司董事會成員中應當至少有三分之一為獨立董事。本公司的董事會目前由14名董事構成,其中有5名獨立董事,比例超過董事總人數的三分之一,達到了香港聯交所制訂的《企業管治常規守則》中的建議最佳常規。該等獨立董事同時符合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所規定的「獨立性」標準,但香港聯交所相關標準與紐交所《上市公司守則》303A.02的規定有所不同。

根據紐交所《上市公司守則》的要求,公司須制訂單獨的公司治理守則,而目前適用的中國和香港的法律法規並沒有相應要求。因此本公司未制訂單獨的公司治理守則。在截止於2010年12月31日的會計年度內,本公司執行香港聯交所制訂的《企業管治常規守則》。

企業管治的不斷演進

本公司持續研究國際上先進企業管治模式的發展和投資者的要求,不斷檢查及加強企業管治措施和實踐,於適當時候改善現行常規;實施和貫徹誠信、透明、公開、有效的企業管治原則和架構,確保公司的長期可持續發展,並為股東和投資者帶來持續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