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要業務及呈報基準
主要業務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以下統稱(「本集團」))提供包括固網語音、移動語音、互聯網、基礎數據通信和網元出租、增值服務、綜合信息應用服務以及其他相關業務。本集團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北京市、上海市、廣東省、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廣西壯族自治區、重慶市、四川省、湖北省、湖南省、海南省、貴州省、雲南省、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及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提供固網通信及相關業務。於二零零八年十月份收購了碼分多址(「CDMA」)移動通信業務後,本集團亦在中國大陸和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提供移動通信及相關服務。本集團同時在亞太區、南美洲及北美洲部份地區提供網元出租及其他相關服務。
本集團於中國大陸的運營由中國政府監管,並遵循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規。經中國國務院授權,工業和信息化部(「工信部」)負責制定中國電信行業的政策法規,其中包括制定及監管基礎電信服務的資費標準,如固網及移動本地及長途電話服務、基礎數據通信服務、網元出租、漫遊及網間互聯結算安排。
公司組織結構
本公司於二零零二年九月十日在中國成立,乃屬於中國電信集團公司重組(「重組」)的一部份。根據重組安排,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將其在上海市、廣東省、江蘇省和浙江省的固網電信和相關業務及其相關的資產和負債(「原有業務」)注入本公司。同時,本公司向中國電信集團公司發行683.17億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內資股。發行予中國電信集團公司的這些內資股為本公司在成立日的全部註冊和已發行股本。
本公司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向中國電信集團公司收購安徽省電信有限公司、福建省電信有限公司、江西省電信有限公司、廣西壯族自治區電信有限公司、重慶市電信有限公司和四川省電信有限公司(統稱為「第一被收購集團」)的全部股權權益及若干網絡管理及研發設施,總對價為人民幣460.00億元(以下稱為「第一次收購」)。
本公司於二零零四年六月三十日向中國電信集團公司收購湖北省電信有限公司、湖南省電信有限公司、海南省電信有限公司、貴州省電信有限公司、雲南省電信有限公司、陝西省電信有限公司、甘肅省電信有限公司、青海省電信有限公司、寧夏回族自治區電信有限公司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電信有限公司(統稱為「第二被收購集團」)的全部股權權益,總對價為人民幣278.00億元(以下稱為「第二次收購」)。
本公司於二零零七年六月三十日向中國電信集團公司收購中國電信系統集成有限責任公司(「中國電信系統集成」)、中國電信(香港)國際有限公司(「中國電信(香港)」)及中國電信(美洲)公司(「中國電信(美洲)」)(以下簡稱「第三被收購集團」)的全部股權權益,總對價為人民幣14.08億元(以下稱為「第三次收購」)。
本公司於二零零八年六月三十日以人民幣55.57億元的總對價向中國電信集團公司收購中國電信集團北京市電信有限公司(「北京電信」或「第四被收購公司」)的全部股權權益(以下稱為「第四次收購」)。
截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述收購對價已全部支付完畢。
下文引述的第一被收購集團、第二被收購集團、第三被收購集團及第四被收購公司合稱為「被收購集團」。
呈報基準
由於本集團及被收購集團均在中國電信集團公司的共同控制下,因此本集團對被收購集團的收購以共同控制下企業的合併處理。在與聯合經營法類似的基準下,被收購集團的資產和負債按歷史金額計算,而本集團在收購前的合併財務報表亦與被收購集團的財務報表合併。本集團就被收購集團所支付的對價於合併權益變動表中作為權益交易反映。
附屬公司的合併
附屬公司的合併根據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舉行的特別股東大會通過的決議,本公司與以下附屬公司,即上海市電信有限公司、廣東省電信有限公司、江蘇省電信有限公司、浙江省電信有限公司、安徽省電信有限公司、福建省電信有限公司、江西省電信有限公司、廣西壯族自治區電信有限公司、重慶市電信有限公司、四川省電信有限公司、湖北省電信有限公司、湖南省電信有限公司、海南省電信有限公司、貴州省電信有限公司、雲南省電信有限公司、陝西省電信有限公司、甘肅省電信有限公司、青海省電信有限公司、寧夏回族自治區電信有限公司、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電信有限公司達成合併協議。此外,於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本公司與北京電信簽署了合併協議。根據這些合併協議,這些附屬公司的資產、負債及業務營運轉移至本公司相對應地域的分公司。
2. 主要會計政策
(a) 編製基準
隨附的財務報表是按由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頒佈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要求編製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包括國際會計準則及其詮釋。這些財務報表亦符合香港公司條例的披露規定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的適用披露條例。
這些財務報表是以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的,但某些物業、廠房及設備(附註2(g))及可供出售股權證券(附註2(m))是以重估後的金額為基準而編製。本集團已貫徹採用以下所述的會計政策。
編製以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為標準的財務報表時,公司管理層對財務報表報告日的資產和負債,或有資產與或有負債的披露以及報告期間的收入與支出需要作出一些估計及假設。這些估計及假設是基於以往的經驗及於某些情況下管理層認為合理的因素,而且對於資產及負債的價值的判斷,是無法通過其他明顯的途徑獲得。估計的數值可能有別於實際結果。
估計和假設會持續被審閱。若該會計估計的更新只影響該期間,所有由會計估計更新產生的影響均在該期間確認。若該會計估計的更新影響該期間及以後年度,會計估計更新產生的影響則在該期間及以後年度確認。
附註38描述了管理層根據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作出對財務報表有重要影響的判斷,以及對於估計不確定性的主要來源。
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頒佈了若干新的及修訂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這些準則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或其後開始的會計期間生效。本集團已採用上述新的及修訂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來編製本集團截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財務報表,但沒有採用於本財政年度未生效的新的及修訂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附註39)。採用《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合併財務報表及單獨財務報表」(更新)後「少數股東權益」於本財務報表中變更為「非控制性權益」。
(b) 合併基準
合併財務報表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和本集團所佔聯營公司的利益。
附屬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公司。假如本公司能夠直接或間接地控制一家公司的財務和經營決策,並能夠從該公司的經營活動中獲得利益,則本公司對該公司便存在控制權。
自本集團取得對附屬公司的控制權開始當日至本集團喪失控制權日止,該附屬公司的財務業績已被合併在合併財務報表中。非控制性權益股東應佔利潤會按照本年度損益在非控制性權益與本公司股東權益之間作出分配,在合併綜合收益表中單獨列示。非控制性權益(前稱「少數股東權益」)是指並非直接或間接歸屬於本公司的附屬公司的權益。於每次企業合併,本集團對非控制性權益以應佔附屬公司的可辨認淨資產的公允價值進行計量。於報告期末日,非控制性權益反映在合併財務狀況表的權益中和合併權益變動表中,並與本公司股東應佔權益分開列示。本集團未喪失對附屬公司控制權的權益變動被視作為權益性交易,對合併權益中的控制性及非控制性權益的金額作出調整,以反映相關權益的變動,但並不對商譽作出調整,也不確認收益或損失。本集團喪失對附屬公司的控制權時,則視為處置該附屬公司的全部權益,相關的收益或損失在損益中確認。在失去控制權當天所保留的對該前附屬公司的任何權益以公允價值確認。這個金額被視作金融資產初始確認的公允價值或者作為對聯營公司或合營公司初始投資成本。
聯營公司是指本集團對其管理不存在控制,但有重大影響,但並不屬於本集團附屬公司的實體。有重大影響是指能夠參與被投資公司的財務與經營決策,但不具有決策控制權。
對聯營公司的投資在合併財務報表中是以權益法核算,初始時以成本計量,若本集團取得被投資公司的可辨認淨資產當天的公允價值超過投資成本,則大於的部份調整投資成本,之後的投資以本集團所佔聯營公司淨資產在取得日後的變動作出調整。當本集團不再對聯營公司有重大影響,該被投資公司的全部權益會以處置作為會計處理,相關的損益在損益表確認。當不再對聯營公司有重大影響時,對被投資公司仍持有的權益會以公允價值確認,而此金額會被視為金融資產初始確認時的公允價值。
所有重大內部交易及往來餘額,以及由內部交易產生的任何未實現收益,已在合併時予以抵銷。與聯營公司發生的交易所產生的未實現收益以本集團所擁有的權益為限予以抵銷。若在沒有減值跡象的情況下,未實現損失和未實現收益的抵銷方法相同。
(c) 外幣換算
本合併財務報表是以人民幣表述的。本公司及其於中國大陸的附屬公司的記賬本位幣均為人民幣。中國電信(香港)、中國電信(美洲)、中國電信(澳門)有限公司(「中國電信(澳門)」)及中國電信(新加坡)有限公司(「中國電信(新加坡)」)的功能貨幣分別為港元、美元、澳門幣及新加坡元。財務年度內發生的功能貨幣以外的交易按交易日的適用匯率換算為功能貨幣。外幣貨幣性資產及負債則按報告期末日的適用匯率換算為功能貨幣金額。除了資本化為在建工程的匯兌差額外(附註2(i)),匯兌差額均記入損益中作為收入或支出。在所列示年度內無匯兌差額被資本化。
在編制本集團合併報表時,中國電信(香港)、中國電信(美洲)、中國電信(澳門)及中國電信(新加坡)的經營成果按當年平均外幣匯率換算為人民幣;其財務狀況表項目則按報告期末日的外幣匯率換算為人民幣,所產生的匯兌差額確認在其他綜合收益,並累積於權益下的匯兌儲備中。
(d)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包括銀行存款和現金及原存款期短於三個月的定期存款。現金等價物以近似於公允價值的成本列賬。本集團所有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無支取限制。
(e) 應收賬款及其他應收款
應收賬款及其他應收款起初以公允價值確認,之後再以分攤成本減去呆壞賬減值準備(附註2(o))列示。若貼現的影響不重大,則以成本列示。
(f) 存貨
存貨包括用於維護電信網絡的零備件,以及用以銷售的商品。存貨採用個別計價法或加權平均法計算,按其實際成本減存貨減值準備列示。
存貨中用以銷售的商品按成本或可變現淨值兩者中的較低者列示。可變現淨值是日常業務中的預計售價減去估計的完工成本、估計銷售費用以及相關稅費的價值。
(g) 物業、廠房及設備
物業、廠房及設備初始是以成本減累計折舊及減值損失列示(附註2(o))。資產的成本包括採購價及任何為使資產達到其可使用狀態所發生的直接成本以及在建造過程中使用借款的資金成本。資產投入使用後發生的費用,包括重置該部份資產的成本,只有在其使物業、廠房及設備所包含未來經濟效益增加以及成本能被準確地計量時才予以資本化。其他費用在發生時被確認為費用入賬。
物業、廠房及設備均以重估價值減累計折舊及減值損失列示。重估價值為重估日的公允價值。當物業、廠房及設備被重估後,其累計折舊於重估日需依據資產賬面金額的改變按比例調整使重估後的資產賬面金額相等於其重估價值。本公司用作重估時的資產分類為房屋及裝修、通信網絡廠房和設備及傢俱、裝置、車輛和其他設備。當某一項物業、廠房及設備被重估時,屬於該類別的所有物業、廠房及設備亦需同時間被重估。重估引起的資產賬面金額的增加直接於其他綜合收益確認並累積於權益下的重估盈餘。但是,如果該資產以前因重估減值而確認為費用,則該增值中相當於轉回以前重估減值的部份,應確認為收益。重估引起的資產賬面金額的減少確認為費用。但是,就同一資產而言,重估減值沒有超過以往重估盈餘的部份,應直接借記相關的重估盈餘項目。重估會定期進行,以確保其賬面金額不會與報告期末日的公允價值有重大差異。對於其公允價值有重大波動的物業、廠房及設備項目,將是每年進行一次重估;對於其公允價值沒有重大波動的物業、廠房及設備項目,將是每五年進行一次重估。
如果一項資產的租賃合同在實質上規定與該資產的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從租賃人轉至承租人,則該項租賃即為融資租賃。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物業、廠房及設備,其價值是按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或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現值是按租賃的內含利率作為貼現率予以貼現的)兩者中較低者予以確定的,相應的負債被記作融資租賃項下的債務。融資租入資產在其預計可使用年限內按直線法進行攤銷。本集團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融資租賃下的固定資產賬面淨值為人民幣0.64億元(二零零九年:人民幣0.80億元)。
報廢或處置物業、廠房及設備取得的淨收入與有關資產的賬面值之間的差異即為報廢收益或虧損,並在報廢或處置當日記入損益。報廢或處置曾被重估的資產時,相關的重估增值由重估盈餘轉至留存收益。
折舊是根據下列各類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並考慮估計殘值後,按直線法沖銷其成本或其重估值計提的:
折舊年限主要範圍 |
|
房屋及裝修 |
8-30年 |
通信網絡廠房及設備 |
6-10年 |
傢俱、裝置、車輛和其他設備 |
5-10年 |
若物業、廠房及設備的組成部份具有不同的使用年限,該資產的成本或價值將會根據合理的基礎分配到每個組成部份,而每個組成部份會單獨地計提折舊。資產的使用年限和殘值會每年被審閱。
(h) 預付土地租賃費
預付土地租賃費是指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費。使用權的初始成本以20年至70年的使用期限內按直線法計入損益。
(i)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是指興建中和待安裝的房屋、通信網絡和設備和其他設備及無形資產,並按成本減去減值損失(附註2(o))列示。在建工程成本包括直接建築成本、資本化的利息費用及在興建期間被視為利息費用調整的相關借款的匯兌損益。當有關資產實質上達到可使用狀態時,這些成本將停止資本化,在建工程亦會轉入物業、廠房及設備及無形資產項目內。
在建工程不計提折舊。
(j) 商譽
商譽是指投資成本超過本集團佔CDMA收購時購入的淨資產的公允價值的差額。
商譽是按成本減去累計減值損失後列賬。商譽在每年接受減值測試時(附註2(o)),會被分配至現金產出單元。在現金產出單元被處置當年,任何應佔的商譽均包括在計算處置時產生的損益內。
(k) 無形資產
本集團的無形資產包括電腦軟件及於收購CDMA業務時購入的客戶關係價值(附註6)。
購買的電腦軟件並非任何有形資產的組成部份,以成本扣除以後之累計攤銷及減值損失(附註2(o))列示。無形資產攤銷是按直線法在預計可使用年限內(主要為三至五年)計算。
收購CDMA業務而取得的客戶關係價值按收購日的公允價值確認,其後按直線法在預計客戶服務期限五年內攤銷。
(l) 對附屬公司的投資
在本公司的單獨財務狀況表上,對附屬公司的投資以成本減去減值損失(附註2(o)) 列示。
(m) 投資
對可供出售股權證券的投資以公允價值列示,任何公允價值的變動會確認於其他綜合收益並單獨累積於權益。當這些投資被終止確認或發生減值時,以前確認在其他綜合收益的累計收益或損失會在損益確認。沒有活躍市場報價及公允價值不能被可靠地計量的非上市股權證券投資是以成本減去減值損失(附註2(o))列示。
(n) 經營租賃費用
當本集團有經營租賃下的在用資產,除非有其他基準能更具代表性列示由租賃資產所帶來的利益方式,否則經營租賃下的付款於租賃期內的會計期間等額確認於損益。經營租賃協議所涉及的優惠措施均在損益中確認為租賃淨付款總額的組成部份。或有租金是於發生的會計期間確認於損益中。
(o) 資產減值
(i) 股權證券投資及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的減值
本集團會於每個報告期末日審閱股權證券投資及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以判斷是否存在減值的客觀證據。若該證據存在,減值損失會以該資產的賬面價值和估計未來現金流量的差異計算。若貼現的影響較大,未來現金流量會以類似的財務資產現時的市場回報率貼現。減值損失於損益中確認為費用。若在以後期間減值損失的金額減少,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的減值損失會在損益中轉回。股權證券投資的減值損失不會轉回。
(ii) 長期資產的減值
本集團會定期對包括物業、廠房及設備、無形資產以及在建工程在內的長期資產的賬面值作出審閱,以判斷是否存在減值的情況。倘若任何事件或情況發生改變以致其賬面值未能收回,這些資產會作減值測試。商譽於每年報告期末進行減值測試。
可收回金額是以淨售價與使用價值兩者中的較高者計算。當一項資產不能產生獨立於其他資產的現金流時,其可收回金額會以最小可以獨立產生現金流的資產組合來計算(即現金產出單元)。在確定使用價值時,由資產產生的預期未來現金流量會以反映現時市場評估的貨幣時間價值和資產特定風險的稅前貼現率折現至其現值。企業合併時產生的商譽在進行減值測試時會被分配至預計會從合併所產生的協同效應得益的現金產出單元。
當某資產或其現金產出單元的賬面值高於其預計可收回金額時,減值損失便會被確認。減值損失於損益被確認為費用。與現金產出單元相關被確認的減值損失會首先沖減任何被分配至這些單元的商譽,然後才按比例沖減單元或單元組內的其他資產的賬面值。
本集團於每個報告期末日評估是否已有跡象表明以前年度確認的減值損失可能不再存在。若用以釐定可收回金額的估計發生正面變化,減值損失便會被轉回。當導致資產減值的情況或事件不再存在時,資產可收回金額的增加會在損益確認為收益。轉回減值損失的金額應扣除假如沒有發生減值情況下該資產應計提的折舊及攤銷。本集團在各年度的損益沒有減值損失的轉回。對商譽的減值損失不會被轉回。
(p) 收入確認
本集團的收入確認原則具體如下:
(i) 本地電話、國內長途和國際長途電話的通話費收入,在提供服務時予以確認。
(ii) 啟動固定電信服務收取的一次性初裝費收入及裝機費收入予以遞延,並在預計的客戶服務期間內分期確認。與固定電信裝機業務有關但不超過相關收入金額的直接成本亦予以遞延,並在上述預計的客戶服務期間內攤銷。
(iii) 月租費在提供服務的月份予以確認。
(iv) 預付電話卡收入在客戶使用電話卡時予以確認。
(v) 增值服務收入在服務提供時予以確認。
(vi) 互聯網和基礎數據服務的收入在提供服務給客戶時予以確認。
(vii) 從國內及國外電信運營商取得的網間互聯收入在提供服務時以通話分鐘記錄為基礎予以確認。
(viii) 網元出租收入在租賃期間內予以確認。
(ix) 綜合信息應用服務的收入在服務提供予客戶時確認。
(x) 銷售設備的收入在設備已發送至用戶,並當與所有權相關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已經轉移給用戶時予以確認。
(q) 廣告和宣傳費用
為宣傳本集團電信服務而發生的廣告及宣傳費用在發生時列為支出。本集團截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計入銷售、一般及管理費用的廣告及宣傳費用為人民幣233.63億元(二零零九年:人民幣223.60億元)。
(r) 財務成本淨額
財務成本淨額包括銀行存款利息收入、貸款的利息支出及匯兌損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是在產生時按實際利率法確認。
貸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實際利率法計算,除了可直接歸屬於需要經過相當長時間建造才能使用的資產的有關借貸費用予以資本化外,其餘在發生時確認為費用。
(s) 研究及開發費用
研究及開發費用在發生時作為支出。截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研究及開發費用為人民幣5.40億元(二零零九年:人民幣5.45億元)。
(t) 員工福利
本集團向由中國政府管理的定額供款退休計劃支付的供款在供款義務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中。詳情載於附註36。
股票增值權產生相關的費用根據股票增值權的公允價值在歸屬期間於損益中確認。相關負債在每一個報告期末日重新計量至公允價值並把相關負債公允價值變更的影響在損益反映。本集團股票增值權計劃的詳情列載於附註37。
(u) 帶息借貸
帶息借貸初始以公允價值減去交易成本的金額確認,其後以分攤成本列示,初始確認的金額與贖回價值的差額以及任何利息以實際利率法確認於損益中。
(v) 應付賬款及其他應付款
應付賬款及其他應付款起初以公允價值確認,其後以分攤成本列示。若貼現的影響不重大,則以成本列示。
(w) 準備及或有負債
本集團在因過去事項而產生了現時的法定義務或推定義務,並且因履行該義務而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的流出時,在合併財務狀況表中確認準備。當貨幣的時間價值重大時,準備以履行該義務的預計支出的貼現價值列示。
如果經濟利益流出的可能性較低,或是無法對有關數額作出可靠的估計,便會將該義務披露為或有負債,但經濟利益流出的可能性極低時除外。如果本集團的義務須視乎某項或多項未來事件是否發生才能確定是否存在,亦會披露為或有負債,但經濟利益流出的可能性極低時則除外。
(x) 所得稅
本年度的所得稅包括當期稅項及遞延所得稅資產和負債的變動。所得稅在損益確認;若某項目直接確認在其他綜合收益時,其所得稅影響亦會直接在其他綜合收益中確認。當期稅項是使用年末時已執行或在報告期末實際上已執行的稅率,按當期的應課稅收入計算的預計應付所得稅,並且包括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的調整。遞延稅項是以資產負債表負債法按資產及負債的財務報表賬面金額與這些資產及負債的計稅基礎之間的所有暫時性差異計提,並且按預計在變現資產或償還負債的期間已執行或實際上已執行的稅率計算的。任何稅率變動對遞延稅項所產生的影響會在損益扣除或記入。當遞延稅項資產和負債在初始確認時確認在其他綜合收益,稅率變動對該遞延稅項資產和負債的影響也會在其他綜合收益確認。
遞延稅項資產只有很可能在未來獲得足夠的應課稅利潤時才予以確認。如果不再是很可能獲得足夠的應課稅利潤以實現遞延稅項資產的利益,應該減少該項遞延稅項資產的賬面金額。
(y) 股息
股息在宣告派發時確認為負債。
(z) 分部報告
經營分部是一家企業賺取收入及產生費用的商業活動的組成部份,並以主要經營決策者定期審閱用以分配資源及評估分部表現的內部財務資料為基礎進行辨別。在所列示年度內,由於本集團以融合方式經營通信業務,因此管理層認為本集團沒有經營分部。本集團位於中國境外的資產及由中國境外的活動所產生的經營收入均少於本集團資產及經營收入的百分之一。由於金額不重大,所以本集團沒有列示地區資料。
3. 物業、廠房及設備淨額
本集團:
房屋及裝修 |
通信網絡 廠房和設備 |
傢俱、 裝置、車輛 和其他設備 |
合計 |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
成本╱重估值: |
||||
2009年1月1日餘額 |
85,264 |
605,183 |
21,589 |
712,036 |
增加 |
185 |
852 |
745 |
1,782 |
在建工程轉入 |
2,013 |
33,596 |
1,277 |
36,886 |
報廢 |
(293) |
(17,535) |
(1,330) |
(19,158) |
重分類 |
9 |
42 |
(51) |
– |
2009年12月31日餘額 |
87,178 |
622,138 |
22,230 |
731,546 |
增加 |
186 |
1,055 |
722 |
1,963 |
在建工程轉入 |
2,560 |
33,427 |
1,420 |
37,407 |
報廢 |
(553) |
(18,091) |
(1,458) |
(20,102) |
重分類 |
(46) |
(47) |
93 |
– |
2010年12月31日餘額 |
89,325 |
638,482 |
23,007 |
750,814 |
累計折舊及減值損失: |
||||
2009年1月1日餘額 |
(23,513) |
(375,933) |
(13,431) |
(412,877) |
本年計提折舊 |
(3,643) |
(42,889) |
(2,165) |
(48,697) |
減值損失準備 |
– |
(753) |
– |
(753) |
報廢 |
239 |
15,605 |
1,265 |
17,109 |
重分類 |
3 |
(21) |
18 |
– |
2009年12月31日餘額 |
(26,914) |
(403,991) |
(14,313) |
(445,218) |
本年計提折舊 |
(3,776) |
(42,011) |
(2,152) |
(47,939) |
減值損失準備 |
(3) |
(135) |
(1) |
(139) |
報廢 |
415 |
15,923 |
1,392 |
17,730 |
重分類 |
42 |
50 |
(92) |
– |
2010年12月31日餘額 |
(30,236) |
(430,164) |
(15,166) |
(475,566) |
2010年12月31日賬面淨值 |
59,089 |
208,318 |
7,841 |
275,248 |
2009年12月31日賬面淨值 |
60,264 |
218,147 |
7,917 |
286,328 |
本公司:
房屋及裝修 |
通信網絡 廠房和設備 |
傢俱、 裝置、車輛 和其他設備 |
合計 |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
成本╱重估值: |
||||
2009年1月1日餘額 |
84,348 |
599,745 |
20,866 |
704,959 |
增加 |
172 |
771 |
688 |
1,631 |
在建工程轉入 |
1,967 |
33,474 |
1,201 |
36,642 |
報廢 |
(233) |
(15,950) |
(1,284) |
(17,467) |
重分類 |
27 |
32 |
(59) |
– |
2009年12月31日餘額 |
86,281 |
618,072 |
21,412 |
725,765 |
增加 |
659 |
1,936 |
693 |
3,288 |
在建工程轉入 |
2,518 |
33,335 |
1,387 |
37,240 |
報廢 |
(488) |
(16,596) |
(1,165) |
(18,249) |
重分類 |
(2) |
24 |
(22) |
– |
2010年12月31日餘額 |
88,968 |
636,771 |
22,305 |
748,044 |
累計折舊及減值損失: |
||||
2009年1月1日餘額 |
(23,140) |
(372,567) |
(13,051) |
(408,758) |
本年計提折舊 |
(3,584) |
(42,564) |
(2,072) |
(48,220) |
減值損失準備 |
– |
(753) |
– |
(753) |
報廢 |
190 |
14,179 |
1,225 |
15,594 |
重分類 |
(1) |
(18) |
19 |
– |
2009年12月31日餘額 |
(26,535) |
(401,723) |
(13,879) |
(442,137) |
本年計提折舊 |
(3,707) |
(41,686) |
(2,029) |
(47,422) |
減值損失準備 |
(3) |
(135) |
(1) |
(139) |
報廢 |
103 |
14,287 |
1,109 |
15,499 |
重分類 |
(2) |
– |
2 |
– |
2010年12月31日餘額 |
(30,144) |
(429,257) |
(14,798) |
(474,199) |
2010年12月31日賬面淨值 |
58,824 |
207,514 |
7,507 |
273,845 |
2009年12月31日賬面淨值 |
59,746 |
216,349 |
7,533 |
283,628 |
4. 在建工程
本集團 |
本公司 |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
2009年1月1日餘額 |
13,615 |
13,525 |
增加 |
36,220 |
35,961 |
轉入物業、廠房及設備 |
(36,886) |
(36,642) |
轉入無形資產 |
(1,382) |
(1,369) |
2009年12月31日餘額 |
11,567 |
11,475 |
增加 |
41,386 |
41,102 |
轉入物業、廠房及設備 |
(37,407) |
(37,240) |
轉入無形資產 |
(1,101) |
(1,094) |
2010年12月31日餘額 |
14,445 |
14,243 |
5. 商譽
本集團 |
本公司 |
|||
2010年 |
2009年 |
2010年 |
2009年 |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
成本: |
||||
收購CDMA業務產生的商譽 |
29,920 |
29,922 |
29,877 |
29,877 |
於二零零八年十月一日,本集團收購了中國聯通有限公司(現稱「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及中國聯通股份有限公司(現稱「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統稱「中國聯通」)的CDMA移動通信業務及相關資產及負債,包括中國聯通(澳門)有限公司(現稱「中國電信(澳門)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權權益及聯通華盛通信技術有限公司(現稱「天翼電信終端有限公司」)的99.5%股權權益(以下統稱「CDMA業務」)。業務合併的對價為人民幣438.00億元。截止2010年底對價已全部支付完畢。此外,按照收購協議,本集團承接了CDMA業務與客戶相關的債權及債務,並協議從中國聯通收回淨額人民幣34.71億元的結算款。此結算款已於2009年從中國聯通收回。此業務合併以購買法作為會計處理。
業務合併中確認的商譽是從收購業務中所受僱人士的技能及預期結合CDMA移動通信業務和本集團的電信業務所達到的協同效應所帶來的。
對於商譽的減值測試,收購CDMA業務產生的商譽已被分配至本集團合適的現金產出單元,即本集團的電信業務,本集團電信業務的可收回金額是根據使用價值模式估算的,這考慮了本集團涵蓋了未來五個年度的財務預算及11.2%的除稅前折現率。於這五個年度後的現金流預計直至永續的增長率為1%。管理層在報告期末日時對商譽進行減值測試,並認為商譽沒有發生減值。管理層相信作為可收回金額之基準的主要假設的任何合理而有可能的改變將不會導致其可收回金額小於其賬面值。
使用價值計算模式的主要假設為用戶人數、平均用戶收入和毛利率。管理層決定這些用戶人數、平均用戶收入和毛利率時都是以歷史趨勢、財務資料及業務數據釐定。
6. 無形資產
本集團
電腦軟件 |
客戶關係 |
合計 |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
成本: |
|||
2009年1月1日餘額 |
6,158 |
11,238 |
17,396 |
增加 |
111 |
– |
111 |
在建工程轉入 |
1,382 |
– |
1,382 |
報廢 |
(64) |
– |
(64) |
2009年12月31日餘額 |
7,587 |
11,238 |
18,825 |
增加 |
119 |
– |
119 |
在建工程轉入 |
1,101 |
– |
1,101 |
報廢 |
(182) |
– |
(182) |
2010年12月31日餘額 |
8,625 |
11,238 |
19,863 |
累計攤銷及減值損失: |
|||
2009年1月1日餘額 |
(2,599) |
(562) |
(3,161) |
本年攤銷 |
(1,162) |
(2,248) |
(3,410) |
減值損失準備 |
(3) |
– |
(3) |
報廢轉回 |
60 |
– |
60 |
2009年12月31日餘額 |
(3,704) |
(2,810) |
(6,514) |
本年攤銷 |
(1,303) |
(2,248) |
(3,551) |
減值損失準備 |
(1) |
– |
(1) |
報廢轉回 |
171 |
– |
171 |
2010年12月31日餘額 |
(4,837) |
(5,058) |
(9,895) |
2010年12月31日賬面淨值 |
3,788 |
6,180 |
9,968 |
2009年12月31日賬面淨值 |
3,883 |
8,428 |
12,311 |
本公司
電腦軟件 |
客戶關係 |
合計 |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
成本: |
|||
2009年1月1日餘額 |
5,941 |
11,238 |
17,179 |
增加 |
70 |
– |
70 |
在建工程轉入 |
1,369 |
– |
1,369 |
報廢 |
(60) |
– |
(60) |
2009年12月31日餘額 |
7,320 |
11,238 |
18,558 |
增加 |
82 |
– |
82 |
在建工程轉入 |
1,094 |
– |
1,094 |
報廢 |
(148) |
– |
(148) |
2010年12月31日餘額 |
8,348 |
11,238 |
19,586 |
累計攤銷及減值損失: |
|||
2009年1月1日餘額 |
(2,470) |
(562) |
(3,032) |
本年攤銷 |
(1,131) |
(2,248) |
(3,379) |
減值損失準備 |
(3) |
– |
(3) |
報廢 |
57 |
– |
57 |
2009年12月31日餘額 |
(3,547) |
(2,810) |
(6,357) |
本年攤銷 |
(1,266) |
(2,248) |
(3,514) |
減值損失準備 |
(1) |
– |
(1) |
報廢 |
138 |
– |
138 |
2010年12月31日餘額 |
(4,676) |
(5,058) |
(9,734) |
2010年12月31日賬面淨值 |
3,672 |
6,180 |
9,852 |
2009年12月31日賬面淨值 |
3,773 |
8,428 |
12,201 |
7. 對附屬公司的投資
本公司 |
||
2010年 |
2009年 |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
以成本列賬的非上市投資 |
5,272 |
8,555 |
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主要附屬公司的詳情列示如下:
公司名稱 |
法律實體類型 |
成立日期 |
註冊成立及 |
註冊╱發行資本 |
主要業務 |
中國電信集團系統集成 |
有限公司 |
2001年9月13日 |
中國 |
392 |
提供系統集成及諮詢服務 |
中國電信(香港)國際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2000年2月25日 |
中國 |
10,000港元 |
提供國際網路增值服務 |
中國電信(美洲)公司 |
有限公司 |
2001年11月22日 |
美國 |
0.43億美元 |
提供電信服務 |
號百信息服務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2007年8月15日 |
中國 |
350 |
提供百事通資訊服務 |
中國電信(澳門)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2004年10月15日 |
中國 |
0.60億澳門幣 |
提供電信服務 |
天翼電信終端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2005年7月1日 |
中國 |
500 |
銷售電信終端 |
中國電信(新加坡)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2006年10月5日 |
新加坡 |
1新加坡元 |
提供國際網路增值服務 |
號百商旅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2010年12月17日 |
中國 |
100 |
提供電子商務及預訂服務 |
上述所有附屬公司均由本公司直接或間接全資擁有。
8. 所擁有聯營公司的權益
本集團 |
本公司 |
|||
2010年 |
2009年 |
2010年 |
2009年 |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
以成本列賬非上市股權投資 |
385 |
344 |
777 |
736 |
應佔收購後淨資產的變動 |
738 |
653 |
– |
– |
1,123 |
997 |
777 |
736 |
|
本集團及本公司投資的聯營公司分別按權益法及成本法核算,其個別及合計金額對本集團財務狀況或在所列示年度的經營成果而言均不重大。本集團的主要聯營公司詳情如下:
公司名稱 |
本集團持有的股權權益 |
主要業務 |
深圳市蛇口通訊有限公司 |
50% |
提供電信服務 |
上海市信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24% |
提供資訊技術諮詢服務 |
以上聯營公司均於中國成立,並為非上市企業。
9. 投資
本集團 |
本公司 |
|||
2010年 |
2009年 |
2010年 |
2009年 |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
可供出售股權證券 |
822 |
690 |
822 |
138 |
其他對非上市股權的投資 |
32 |
32 |
27 |
10 |
854 |
722 |
849 |
148 |
|
對非上市股權的投資主要指本集團及本公司所擁有主要從事資訊科技服務及提供互聯網內容的中國註冊企業的權益。
10. 遞延稅項資產及負債
已在合併財務狀況表與財務狀況表確認的遞延稅項資產及遞延稅項負債的組成部份和變動如下:
本集團:
資產 |
負債 |
淨額 |
||||
2010年 |
2009年 |
2010年 |
2009年 |
2010年 |
2009年 |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
流動 |
||||||
準備及主要為應收款呆壞賬的減值損失 |
1,047 |
931 |
– |
– |
1,047 |
931 |
非流動 |
||||||
物業、廠房及設備 |
3,214 |
5,145 |
(1,520) |
(1,748) |
1,694 |
3,397 |
遞延收入及裝移機成本 |
1,093 |
1,229 |
(660) |
(732) |
433 |
497 |
土地使用權 |
5,425 |
5,593 |
– |
– |
5,425 |
5,593 |
可供出售股權證券 |
– |
– |
(181) |
(133) |
(181) |
(133) |
遞延稅項資產╱(負債) |
10,779 |
12,898 |
(2,361) |
(2,613) |
8,418 |
10,285 |
暫時性差異的變動如下:
2009年 1月1日 餘額 |
在綜合 收益表確認 |
2009年 12月31日 餘額 |
||
附註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
流動 |
||||
準備及主要為應收款呆壞賬的減值損失 |
726 |
205 |
931 |
|
非流動 |
||||
物業、廠房及設備 |
4,756 |
(1,359) |
3,397 |
|
遞延收入及裝移機成本 |
603 |
(106) |
497 |
|
土地使用權 |
(i) |
5,740 |
(147) |
5,593 |
可供出售股權證券 |
(13) |
(120) |
(133) |
|
遞延稅項資產淨額 |
11,812 |
(1,527) |
10,285 |
|
2010年 1月1日 餘額 |
在綜合 收益表確認 |
2010年 12月31日 餘額 |
||
附註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
流動 |
||||
準備及主要為應收款呆壞賬的減值損失 |
931 |
116 |
1,047 |
|
非流動 |
||||
物業、廠房及設備 |
3,397 |
(1,703) |
1,694 |
|
遞延收入及裝移機成本 |
497 |
(64) |
433 |
|
土地使用權 |
(i) |
5,593 |
(168) |
5,425 |
可供出售股權證券 |
(133) |
(48) |
(181) |
|
遞延稅項資產淨額 |
10,285 |
(1,867) |
8,418 |
|
本公司:
資產 |
負債 |
淨額 |
||||
2010年 |
2009年 |
2010年 |
2009年 |
2010年 |
2009年 |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
流動 |
||||||
準備及主要為應收款呆壞賬的減值損失 |
997 |
895 |
– |
– |
997 |
895 |
非流動 |
||||||
物業、廠房及設備 |
3,165 |
5,113 |
(1,512) |
(1,742) |
1,653 |
3,371 |
遞延收入及裝移機成本 |
1,093 |
1,229 |
(660) |
(732) |
433 |
497 |
土地使用權 |
5,424 |
5,578 |
– |
– |
5,424 |
5,578 |
可供出售股權證券 |
– |
– |
(90) |
(27) |
(90) |
(27) |
遞延稅項資產╱(負債) |
10,679 |
12,815 |
(2,262) |
(2,501) |
8,417 |
10,314 |
暫時性差異的變動如下:
2009年 1月1日 餘額 |
在綜合 收益表確認 |
2009年 12月31日 餘額 |
||
附註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
流動 |
||||
準備及主要為應收款呆壞賬的減值損失 |
695 |
200 |
895 |
|
非流動 |
||||
物業、廠房及設備 |
4,724 |
(1,353) |
3,371 |
|
遞延收入及裝移機成本 |
587 |
(90) |
497 |
|
土地使用權 |
(i) |
5,725 |
(147) |
5,578 |
可供出售股權證券 |
(13) |
(14) |
(27) |
|
遞延稅項資產淨額 |
11,718 |
(1,404) |
10,314 |
|
2010年 1月1日 餘額 |
在綜合 收益表確認 |
2010年 12月31日 餘額 |
||
附註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
流動 |
||||
準備及主要為應收款呆壞賬的減值損失 |
895 |
102 |
997 |
|
非流動 |
||||
物業、廠房及設備 |
3,371 |
(1,718) |
1,653 |
|
遞延收入及裝移機成本 |
497 |
(64) |
433 |
|
土地使用權 |
(i) |
5,578 |
(154) |
5,424 |
可供出售股權證券 |
(27) |
(63) |
(90) |
|
遞延稅項資產淨額 |
10,314 |
(1,897) |
8,417 |
|
附註:
(i) 由於重組及收購,原有業務及第一被收購集團和第二被收購集團的土地使用權,根據相關中國政府的法律和法規進行重估。這些土地使用權的重估價值已作為以後年度的納稅基礎。由於土地使用權的重估並沒有在合併財務報表中體現,因此產生了遞延稅項資產並相應增加以前年度的其他綜合收益並累積於股東權益的其他儲備中。
11. 存貨
存貨明細列示如下:
本集團 |
本公司 |
|||
2010年 |
2009年 |
2010年 |
2009年 |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
零備件 |
874 |
873 |
861 |
844 |
用於銷售的商品 |
2,296 |
1,755 |
1,139 |
895 |
3,170 |
2,628 |
2,000 |
1,739 |
|
12. 應收賬款淨額
應收賬款淨額分析如下:
本集團 |
本公司 |
||||
2010年 |
2009年 |
2010年 |
2009年 |
||
附註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
應收賬款 |
|||||
第三方 |
17,466 |
17,767 |
16,398 |
16,692 |
|
中國電信集團 |
(i) |
1,182 |
917 |
565 |
552 |
其他由國家控制的中國電信運營商 |
704 |
827 |
692 |
820 |
|
附屬公司 |
– |
– |
223 |
160 |
|
19,352 |
19,511 |
17,878 |
18,224 |
||
減:呆壞賬減值準備 |
(2,024) |
(2,073) |
(1,955) |
(1,994) |
|
17,328 |
17,438 |
15,923 |
16,230 |
||
附註:
(i) 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本集團除外)簡稱為「中國電信集團」。
呆壞賬減值準備的變動情況如下:
本集團 |
本公司 |
|||
2010年 |
2009年 |
2010年 |
2009年 |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
年初餘額 |
2,073 |
2,118 |
1,994 |
2,022 |
呆壞賬減值準備 |
1,567 |
1,787 |
1,553 |
1,780 |
沖銷應收賬款 |
(1,616) |
(1,832) |
(1,592) |
(1,808) |
年末餘額 |
2,024 |
2,073 |
1,955 |
1,994 |
應收電話及互聯網用戶賬款的賬齡分析如下:
本集團 |
本公司 |
|||
2010年 |
2009年 |
2010年 |
2009年 |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
即期:一個月內 |
10,769 |
10,895 |
10,665 |
10,807 |
一至三個月 |
2,049 |
2,067 |
2,033 |
1,992 |
四至十二個月 |
1,384 |
1,514 |
1,374 |
1,507 |
超過十二個月 |
495 |
499 |
492 |
498 |
14,697 |
14,975 |
14,564 |
14,804 |
|
減:呆壞賬減值準備 |
(1,831) |
(1,920) |
(1,822) |
(1,911) |
12,866 |
13,055 |
12,742 |
12,893 |
|
應收其他電信運營商和企業用戶賬款的賬齡分析如下:
本集團 |
本公司 |
|||
2010年 |
2009年 |
2010年 |
2009年 |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
即期:一個月內 |
1,844 |
1,918 |
1,481 |
1,582 |
一至三個月 |
1,161 |
1,071 |
756 |
839 |
四至十二個月 |
998 |
922 |
633 |
567 |
超過十二個月 |
652 |
625 |
444 |
432 |
4,655 |
4,536 |
3,314 |
3,420 |
|
減:呆壞賬減值準備 |
(193) |
(153) |
(133) |
(83) |
4,462 |
4,383 |
3,181 |
3,337 |
|
應收賬款中不需作減值準備的賬款分析如下:
本集團 |
本公司 |
|||
2010年 |
2009年 |
2010年 |
2009年 |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
並未逾期 |
15,694 |
16,021 |
14,309 |
14,846 |
逾期少於一個月 |
1,086 |
869 |
1,074 |
852 |
逾期一至三個月 |
548 |
548 |
540 |
532 |
逾期金額 |
1,634 |
1,417 |
1,614 |
1,384 |
17,328 |
17,438 |
15,923 |
16,230 |
|
因向用戶提供電信服務而產生的應收賬款在一般情況下於賬單發出後30日內到期繳付。
13. 預付款及其他流動資產
預付款及其他流動資產明細列示如下:
本集團 |
本公司 |
|||
2010年 |
2009年 |
2010年 |
2009年 |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
應收中國電信集團款項 |
1,044 |
935 |
996 |
892 |
應收附屬公司款項 |
– |
– |
470 |
498 |
應收其他由國家控制的中國電信運營商 |
232 |
240 |
232 |
240 |
建築工程及設備採購預付款 |
716 |
745 |
443 |
543 |
預付費用及押金 |
1,384 |
1,177 |
1,128 |
962 |
其他應收款 |
1,697 |
813 |
1,451 |
670 |
5,073 |
3,910 |
4,720 |
3,805 |
|
14.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本集團 |
本公司 |
|||
2010年 |
2009年 |
2010年 |
2009年 |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
銀行存款及庫存現金 |
24,071 |
27,235 |
19,452 |
20,246 |
原期限為三個月以內的定期存款 |
1,753 |
7,569 |
487 |
7,280 |
25,824 |
34,804 |
19,939 |
27,526 |
|
15. 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
短期貸款包括:
本集團 |
本公司 |
|||
2010年 |
2009年 |
2010年 |
2009年 |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
從國家控制的銀行取得的貸款-無抵押 |
11,578 |
11,138 |
11,578 |
11,138 |
其他貸款-無抵押 |
80 |
245 |
80 |
245 |
中國電信集團公司貸款-無抵押 |
9,017 |
40,267 |
9,017 |
40,267 |
短期貸款合計 |
20,675 |
51,650 |
20,675 |
51,650 |
本集團及本公司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所有短期貸款加權平均利率分別為4.3%(二零零九年:4.0%)及4.3%(二零零九年:4.0%)。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從國家控制的銀行取得的貸款及其他貸款之年利率為3.5%至5.8%(二零零九年:2.0%至7.5%),一年內到期償還。中國電信集團公司貸款之固定年利率為3.9%(二零零九年:2.8%至5.3%),一年內到期償還。
長期貸款包括:
本集團 |
本公司 |
||||
利率及最後到期日 |
2010年 |
2009年 |
2010年 |
2009年 |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
銀行貸款-無抵押 |
|||||
人民幣貸款 |
年利率為3.60%到7.04%不等, |
279 |
1,362 |
279 |
1,362 |
美元貸款 |
年利率為1.00%到8.30%不等, |
733 |
816 |
733 |
816 |
日元貸款 |
年利率為1.49%到2.37%不等, |
1,447 |
1,609 |
1,447 |
1,609 |
歐元貸款 |
年利率為2.30%到4.75%不等, |
559 |
658 |
559 |
658 |
其他貨幣貸款 |
36 |
40 |
36 |
40 |
|
3,054 |
4,485 |
3,054 |
4,485 |
||
其他貸款-無抵押 |
|||||
人民幣貸款 |
1 |
1 |
1 |
1 |
|
中期票據 |
49,846 |
49,769 |
49,846 |
49,769 |
|
長期貸款合計 |
52,901 |
54,255 |
52,901 |
54,255 |
|
減:一年內到期部份 |
(10,352) |
(1,487) |
(10,352) |
(1,487) |
|
一年以上到期部份 |
42,549 |
52,768 |
42,549 |
52,768 |
|
附註:
(i) 本公司於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二日發行面值為人民幣100.00億元,限期為三年的中期票據,發行年利率為5.3%。於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三日,本公司發行面值為人民幣100.00億元,限期為五年中期票據,發行年利率為4.15%。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六日,本集團發行面值為人民幣100.00億元,限期為三年的中期票據,發行年利率為3.65%。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本集團發行了兩期中期票據,面值各為人民幣100.00億元,限期均為五年,發行年利率均為4.61%。以上各筆中期票據均並無抵押。
本集團及本公司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後到期應償還的長期貸款如下:
本集團 |
本公司 |
|||
2010年 |
2009年 |
2010年 |
2009年 |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
1年以內 |
10,352 |
1,487 |
10,352 |
1,487 |
1年到2年 |
11,518 |
10,322 |
11,518 |
10,322 |
2年到3年 |
10,015 |
11,372 |
10,015 |
11,372 |
3年到4年 |
20,040 |
9,986 |
20,040 |
9,986 |
4年到5年 |
92 |
20,020 |
92 |
20,020 |
其後 |
884 |
1,068 |
884 |
1,068 |
52,901 |
54,255 |
52,901 |
54,255 |
|
本集團的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均沒有任何財務限制條款。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與本公司的未動用信貸額度為人民幣985.76億元(二零零九年:人民幣1,025.55億元)與人民幣985.76億元(二零零九年:人民幣1,025.55億元)。
16. 應付賬款
應付賬款分析如下:
本集團 |
本公司 |
|||
2010年 |
2009年 |
2010年 |
2009年 |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
第三方 |
30,838 |
26,402 |
27,697 |
23,291 |
中國電信集團 |
8,571 |
7,526 |
8,021 |
7,396 |
其他由國家控制的中國電信運營商 |
630 |
393 |
629 |
390 |
附屬公司 |
– |
– |
1,273 |
1,106 |
40,039 |
34,321 |
37,620 |
32,183 |
|
應付中國電信集團款項按照與第三方交易條款相似的合約條款償還。
應付賬款賬齡分析如下:
本集團 |
本公司 |
|||
2010年 |
2009年 |
2010年 |
2009年 |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
一個月內到期或按要求付款 |
10,308 |
11,321 |
8,967 |
10,210 |
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內到期 |
8,626 |
7,472 |
8,047 |
7,042 |
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內到期 |
9,830 |
5,641 |
9,693 |
5,137 |
六個月以上到期 |
11,275 |
9,887 |
10,913 |
9,794 |
40,039 |
34,321 |
37,620 |
32,183 |
|
17. 預提費用及其他應付款
預提費用及其他應付款包括:
本集團 |
本公司 |
|||
2010年 |
2009年 |
2010年 |
2009年 |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
應付中國電信集團款項 |
389 |
1,694 |
319 |
1,425 |
應付附屬公司款項 |
– |
– |
125 |
2,089 |
應付其他由國家控制的中國電信運營商 |
85 |
103 |
85 |
103 |
預提費用 |
14,401 |
14,608 |
13,691 |
14,111 |
客戶押金及預收賬款 |
37,577 |
30,407 |
36,587 |
29,604 |
應付股利 |
433 |
– |
418 |
– |
應付收購中國聯通CDMA業務的收購對價 |
– |
5,381 |
– |
5,381 |
52,885 |
52,193 |
51,225 |
52,713 |
|
18. 遞延收入
遞延收入主要是指從用戶收取的一次性初裝費及裝機費未攤銷的部份及已售電話卡的未使用部份。初裝費及裝機費按預計的10年客戶服務期攤銷。自二零零一年七月一日起,本集團對新用戶不再收取初裝費。
本集團 |
本公司 |
|||
2010年 |
2009年 |
2010年 |
2009年 |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
年初餘額 |
8,462 |
11,444 |
8,457 |
11,441 |
本年增加 |
||||
-裝機費 |
395 |
458 |
395 |
458 |
-電話卡 |
1,568 |
3,253 |
1,568 |
3,248 |
1,963 |
3,711 |
1,963 |
3,706 |
|
本年減少 |
||||
-初裝費攤銷 |
(497) |
(1,151) |
(497) |
(1,151) |
-裝機費攤銷 |
(2,021) |
(2,311) |
(2,021) |
(2,310) |
-電話卡使用 |
(1,704) |
(3,231) |
(1,699) |
(3,229) |
年末餘額 |
6,203 |
8,462 |
6,203 |
8,457 |
年末餘額包括 |
||||
-一年內攤銷部份 |
2,645 |
3,417 |
2,645 |
3,412 |
-一年後攤銷部份 |
3,558 |
5,045 |
3,558 |
5,045 |
6,203 |
8,462 |
6,203 |
8,457 |
|
包括在其他非流動資產中的遞延支出主要是指與固網服務的裝移機有關的已資本化的直接成本。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未攤銷遞延支出為人民幣32.36億元(二零零九年:人民幣43.12億元)。
19. 股本
本集團及本公司 |
||
2010年 |
2009年 |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
已註冊、發行及實收股本 |
||
67,054,958,321股內資股,每股人民幣1.00元 |
67,055 |
67,055 |
13,877,410,000股H股,每股人民幣1.00元 |
13,877 |
13,877 |
80,932 |
80,932 |
|
所有內資股及H股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享有完全相等之權益。
20. 儲備
本集團
資本公積 |
股本溢價 |
重估盈餘 |
法定儲備 |
其他儲備 |
匯兌儲備 |
留存收益 |
合計 |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
(附註(i)) |
(附註(iii)) |
(附註(ii)) |
||||||
2009年1月1日餘額 |
(2,804) |
10,746 |
11,410 |
56,085 |
2,586 |
(665) |
54,746 |
132,104 |
已實現物業、廠房及設備重估增值的遞延稅項 |
– |
– |
– |
– |
125 |
– |
(125) |
– |
已實現重估增值 |
– |
– |
(547) |
– |
– |
– |
547 |
– |
已實現土地使用權的遞延稅項 |
– |
– |
– |
– |
(147) |
– |
147 |
– |
股息(附註30) |
– |
– |
– |
– |
– |
– |
(6,067) |
(6,067) |
利潤分配(附註(iii)) |
– |
– |
– |
4,521 |
– |
– |
(4,521) |
– |
本年綜合收益合計 |
– |
– |
– |
– |
343 |
(2) |
14,422 |
14,763 |
2009年12月31日餘額 |
(2,804) |
10,746 |
10,863 |
60,606 |
2,907 |
(667) |
59,149 |
140,800 |
已實現物業、廠房及設備重估增值的遞延稅項 |
– |
– |
– |
– |
118 |
– |
(118) |
– |
已實現重估增值 |
– |
– |
(524) |
– |
– |
– |
524 |
– |
已實現土地使用權的遞延稅項 |
– |
– |
– |
– |
(168) |
– |
168 |
– |
收購非控制性權益 |
– |
– |
– |
– |
(3) |
– |
– |
(3) |
股息(附註30) |
– |
– |
– |
– |
– |
– |
(6,031) |
(6,031) |
利潤分配(附註(iii)) |
– |
– |
– |
2,028 |
– |
– |
(2,028) |
– |
本年綜合收益合計 |
– |
– |
– |
– |
59 |
(48) |
15,759 |
15,770 |
2010年12月31日餘額 |
(2,804) |
10,746 |
10,339 |
62,634 |
2,913 |
(715) |
67,423 |
150,536 |
本公司
資本公積 |
股本溢價 |
法定儲備 |
留存收益 |
合計 |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
(附註(i)) |
(附註(iii)) |
||||
2009年1月1日餘額 |
29,168 |
10,746 |
56,085 |
35,173 |
131,172 |
本年綜合收益合計 |
– |
– |
– |
13,337 |
13,337 |
利潤分配(附註(iii)) |
– |
– |
4,521 |
(4,521) |
– |
股息(附註30) |
– |
– |
– |
(6,067) |
(6,067) |
2009年12月31日餘額 |
29,168 |
10,746 |
60,606 |
37,922 |
138,442 |
本年綜合收益合計 |
– |
– |
– |
15,540 |
15,540 |
利潤分配(附註(iii)) |
– |
– |
2,028 |
(2,028) |
– |
股息(附註30) |
– |
– |
– |
(6,031) |
(6,031) |
2010年12月31日餘額 |
29,168 |
10,746 |
62,634 |
45,403 |
147,951 |
附註:
(i) 本集團的資本公積是指下列金額的合計數:(a)本公司成立時本公司的淨資產賬面價值和發行的股本票面值的差額;以及(b)在財務報表附註1披露的本公司作為權益性交易於附註1所述的從中國電信集團公司收購所付出的對價和該些被收購企業的淨資產歷史賬面價值的差額。
本公司的資本公積是指本公司成立時本公司的淨資產賬面價值和發行的股本票面值的差額。
(ii) 本集團的其他儲備主要為在財務報表附註10(i)中披露的因重估土地使用權而確認的遞延稅項資產餘額(該重估只影響土地使用權的納稅基礎,財務報表並不確認相關重估金額)、因重估物業、廠房及設備而確認的遞延稅項負債餘額(該重估金額只確認在財務報表中,對物業、廠房及設備的納稅基礎沒有影響)以及因可供出售股權證券公允價值的變動而確認的遞延稅項負債餘額。
(iii) 法定儲備包括法定盈餘公積金及任意盈餘公積金。
根據公司章程,本公司須從按中國企業會計準則和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計算的淨利潤的孰低者提取10%作為法定盈餘公積金直至該公積金賬戶的餘額達到公司註冊股本的50%為止。法定盈餘公積金須在向股東分配股息前提取。本公司於截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提取人民幣15.25億元,即按中國企業會計準則計算的淨利潤的10%,至此儲備金。本公司於截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提取人民幣12.92億元,即按中國企業會計準則計算的淨利潤的10%,至此儲備金。
根據公司章程,董事會決議於截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提取人民幣5.03億元的任意盈餘公積金,即本年度按中國企業會計準則計算的淨利潤的3.3%,並提呈股東批准。本公司於截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提取人民幣32.29億元的任意盈餘公積金,即本年度按中國企業會計準則計算的淨利潤的25%。
除非公司清算,否則法定及任意盈餘公積金不能用於股息分配。法定及任意盈餘公積金可以用作彌補以前年度虧損,亦可用作擴大生產經營或根據股東現持股比例發行新股轉增資本,或增加股東現有股票面值,但轉增資本後該賬戶的餘額不得低於註冊股本的25%。
(iv) 根據公司章程,可供分配給股東的留存收益為按中國企業會計準則和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計算的淨利潤的孰低者。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可供分配的留存收益為人民幣454.03億元(二零零九年:人民幣379.22億元),此乃按照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計算的。二零一零年財政年度於報告期末日後建議的期末股息約為人民幣57.78億元並未於報告期末日在財務報表中確認為負債(附註30)。
21. 經營收入
經營收入是指提供電信服務而取得的收入。本集團的經營收入包括:
本集團 |
|||
2010年 |
2009年 |
||
附註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
固網語音 |
(i) |
62,498 |
78,432 |
移動語音 |
(ii) |
28,906 |
20,027 |
互聯網 |
(iii) |
63,985 |
51,567 |
增值服務 |
(iv) |
22,571 |
21,533 |
綜合信息應用服務 |
(v) |
15,519 |
12,659 |
基礎數據及網元出租 |
(vi) |
12,389 |
11,499 |
其他 |
(vii) |
13,499 |
12,502 |
一次性初裝費收入 |
(viii) |
497 |
1,151 |
219,864 |
209,370 |
||
附註:
(i) 指向用戶收取的固網電話服務的月租費、本地通話費、國內長途、國際及港澳台長途、網間結算及一次性裝機費攤銷額的合計金額。
(ii) 指向用戶收取的移動電話服務的月租費、本地通話費、國內長途、國際及港澳台長途及網間結算收入的合計金額。
(iii) 指向用戶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的收入。
(iv) 主要指向用戶提供包括來電顯示、短信、電話回鈴(七彩鈴音)、互聯網數據中心、虛擬專網等增值服務而取得的收入的合計金額。
(v) 主要指向用戶提供系統集成及諮詢服務以及號百信息服務,包括熱線查詢及預訂服務等而取得的收入的合計金額。
(vi) 指向用戶提供基礎數據傳輸服務及向租用本集團電信網絡和設備的其他國內電信運營商和企業用戶收取的租賃費收入的合計金額。
(vii) 其他經營收入主要包括銷售、租賃、維修及維護設備而取得的收入。
(viii) 指一次性收取的固網服務的初裝費攤銷額。
22. 人工成本
人工成本歸屬於如下功能:
本集團 |
||
2010年 |
2009年 |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
網絡運營及支撐成本 |
23,129 |
21,210 |
銷售、一般及管理費用 |
12,400 |
11,647 |
35,529 |
32,857 |
|
23. 其他經營費用
其他經營費用包括:
本集團 |
|||
2010年 |
2009年 |
||
附註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
網間互聯結算支出 |
(i) |
11,130 |
9,634 |
商品銷售成本 |
(ii) |
7,909 |
7,721 |
捐贈 |
21 |
8 |
|
其他 |
46 |
86 |
|
19,106 |
17,449 |
||
附註:
(i) 網間互聯結算支出指因需使用其他國內及國外電信運營商的網絡來完成從本集團電信網絡始發的通話及信息而向其他電信運營商支付的網絡使用費。
(ii) 商品銷售成本主要指與通訊設備相關的成本。
24. 經營費用合計
截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經營費用合計為人民幣1,958.48億元(二零零九年:人民幣1,867.12億元),其中包含核數師審計及非審計服務費用分別為人民幣0.67億元及人民幣0.07億元(二零零九年:人民幣0.68億元及人民幣0.03億元)。
25. 財務成本淨額
財務成本淨額包括:
本集團 |
||
2010年 |
2009年 |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
發生的利息支出 |
4,057 |
5,051 |
減:資本化的利息支出* |
(262) |
(327) |
淨利息支出 |
3,795 |
4,724 |
利息收入 |
(287) |
(282) |
匯兌虧損 |
178 |
108 |
匯兌收益 |
(86) |
(175) |
3,600 |
4,375 |
|
* 在建工程利息資本化適用的年利率 |
2.5%-4.7% |
2.5%-6.9% |
26. 所得稅
損益中的所得稅包括:
本集團 |
||
2010年 |
2009年 |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
計提的中國所得稅準備 |
3,165 |
3,105 |
計提的其他稅務管轄區所得稅準備 |
47 |
37 |
遞延稅項 |
1,819 |
1,407 |
5,031 |
4,549 |
|
預計稅務支出與實際稅務支出的調節如下:
本集團 |
|||
2010年 |
2009年 |
||
附註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
稅前利潤 |
20,908 |
19,175 |
|
按法定稅率25%計算的預計所得稅支出 |
(i) |
5,227 |
4,794 |
中國大陸境內附屬公司及分公司收益的稅率差別 |
(i) |
(543) |
(433) |
其他附屬公司收益的稅率差別 |
(ii) |
(11) |
(17) |
不可抵扣的支出 |
(iii) |
832 |
1,013 |
非應課稅收入 |
(iv) |
(444) |
(776) |
其他稅務優惠 |
(30) |
(32) |
|
實際所得稅費用 |
5,031 |
4,549 |
|
附註:
(i) 除部份附屬公司及分公司是按15%或22%優惠稅率計算所得稅外,本公司於中國大陸境內的附屬公司及分公司根據中國大陸境內有關所得稅法律和法規按應課稅所得額的25%法定稅率計提中國所得稅準備。
(ii) 本公司於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其他國家的附屬公司以其各自稅務管轄區的應課稅所得及介乎於12%至35%的稅率計提所得稅準備。
(iii) 不可抵扣的支出是指超出法定可抵稅限額的各項支出。
(iv) 非應課稅收入是指不需要交納所得稅的在重組、第一次收購和第二次收購前收取客戶的初裝費收入及裝移機收入的攤銷額。
27. 董事及監事酬金
以下為已付或應付給本公司董事及監事的酬金:
董事╱ |
薪酬、津貼 |
以股份為(2) |
||||
監事袍金 |
及實物利益 |
獎金(1) |
退休福利 |
基礎的報酬 |
合計 |
|
人民幣 |
人民幣 |
人民幣 |
人民幣 |
人民幣 |
人民幣 |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
二零一零年 |
||||||
執行董事 |
||||||
王曉初 |
– |
340 |
1,083 |
73 |
1,414 |
2,910 |
尚冰 |
– |
340 |
692 |
73 |
– |
1,105 |
吳安迪 |
– |
289 |
920 |
63 |
352 |
1,624 |
張繼平 |
– |
289 |
920 |
63 |
352 |
1,624 |
張晨霜 |
– |
289 |
773 |
63 |
– |
1,125 |
楊小偉 |
– |
289 |
588 |
62 |
– |
939 |
楊杰 |
– |
289 |
920 |
61 |
1,131 |
2,401 |
孫康敏 |
– |
289 |
920 |
62 |
1,131 |
2,402 |
非執行董事 |
||||||
李進明 |
– |
– |
– |
– |
– |
– |
獨立非執行董事 |
||||||
吳基傳 |
150 |
– |
– |
– |
– |
150 |
秦曉 |
150 |
– |
– |
– |
– |
150 |
謝孝衍 |
426 |
– |
– |
– |
– |
426 |
史美倫 |
170 |
– |
– |
– |
– |
170 |
徐二明 |
150 |
– |
– |
– |
– |
150 |
監事 |
||||||
苗建華 |
– |
289 |
589 |
63 |
– |
941 |
馬玉柱 |
– |
166 |
415 |
61 |
294 |
936 |
徐蔡燎 |
– |
93 |
289 |
48 |
162 |
592 |
韓芳 |
– |
91 |
286 |
47 |
162 |
586 |
獨立監事 |
||||||
朱立豪 |
75 |
– |
– |
– |
– |
75 |
1,121 |
3,053 |
8,395 |
739 |
4,998 |
18,306 |
|
(1)包括2007年至2009年任職期間年度績效獎金的延期部分。按照經董事會和薪酬委員會批准的本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方案,本公司於本年度根據該任職期間業績對相關人員進行考核,董事會確定本年度發放該等延期獎金。
(2)相關股份增值權在2005及2006年授予。以股份為基礎的報酬相關的負債的公允價值是受本公司2010年股價的上升所影響。
董事╱ |
薪酬、津貼 |
以股份為 |
||||
監事袍金 |
及實物利益 |
獎金 |
退休福利 |
基礎的報酬 |
合計 |
|
人民幣 |
人民幣 |
人民幣 |
人民幣 |
人民幣 |
人民幣 |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
二零零九年 |
||||||
執行董事 |
||||||
王曉初 |
– |
324 |
339 |
71 |
– |
734 |
尚冰 |
– |
324 |
335 |
71 |
– |
730 |
吳安迪 |
– |
276 |
288 |
61 |
– |
625 |
張繼平 |
– |
276 |
288 |
60 |
– |
624 |
張晨霜 |
– |
276 |
288 |
61 |
– |
625 |
楊小偉 |
– |
276 |
285 |
59 |
– |
620 |
楊杰 |
– |
276 |
288 |
59 |
– |
623 |
孫康敏 |
– |
276 |
288 |
60 |
– |
624 |
非執行董事 |
||||||
李進明 |
– |
– |
– |
– |
– |
– |
獨立非執行董事 |
||||||
吳基傳 |
150 |
– |
– |
– |
– |
150 |
秦曉 |
150 |
– |
– |
– |
– |
150 |
謝孝衍 |
440 |
– |
– |
– |
– |
440 |
史美倫 |
176 |
– |
– |
– |
– |
176 |
徐二明 |
150 |
– |
– |
– |
– |
150 |
監事 |
||||||
肖金學^ |
– |
188 |
297 |
15 |
– |
500 |
苗建華^ |
– |
– |
– |
– |
– |
– |
馬玉柱 |
– |
157 |
387 |
59 |
– |
603 |
徐蔡燎 |
– |
92 |
259 |
45 |
– |
396 |
韓芳 |
– |
90 |
264 |
44 |
– |
398 |
獨立監事 |
||||||
朱立豪 |
75 |
– |
– |
– |
– |
75 |
1,141 |
2,831 |
3,606 |
665 |
– |
8,243 |
|
^ 肖金學先生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辭任本公司監事。苗建華先生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起擔任本公司監事。
28. 最高薪人士
截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內,本集團五位最高薪人士中,三位為董事,有關的酬金已於附註27披露。截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內,本集團五位最高薪人士中,沒有董事在內。
該二位(非董事)(二零零九年:五位)人士薪酬詳情列示如下:
2010年 |
2009年 |
|
人民幣千元 |
人民幣千元 |
|
薪酬、津貼及實物利益 |
2,461 |
4,745 |
獎金 |
1,204 |
2,704 |
退休福利 |
202 |
106 |
3,867 |
7,555 |
|
該二位(非董事)(二零零九年:五位)人士的酬金於以下範圍內:
2010年 |
2009年 |
|
人數 |
人數 |
|
人民幣1,000,001元至人民幣1,500,000元 |
0 |
3 |
人民幣1,500,001元至人民幣2,000,000元 |
1 |
1 |
人民幣2,000,001元至人民幣2,500,000元 |
1 |
1 |
於所列示年度內,以上員工並沒有收取任何加入公司的獎勵酬金或離開公司的補償或放棄收取任何酬金。
29. 本公司股東應佔利潤
截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合併報表中本公司股東應佔利潤中已確認在本公司單獨財務報表的利潤為人民幣154.68億元。
截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合併報表中本公司股東應佔利潤中已確認在本公司單獨財務報表的利潤為人民幣132.95億元。
30. 股息
董事會於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通過決議,建議本公司截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期末股息按相當於每股港幣0.085元計算,共計約人民幣57.78億元。此項建議尚待股東週年大會審議批准。此項股息並未於截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財務報表中計提。
根據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五日舉行的股東周年大會之批准,截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期末股息為每股人民幣0.074514元(相當於港幣0.085元),合計人民幣60.31億元已獲宣派,其中人民幣56.08億元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派發。
根據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六日舉行的股東周年大會之批准,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期末股息為每股人民幣0.074963元(相當於港幣0.085元),合計人民幣60.67億元已獲宣派並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三十日派發。
31. 每股基本淨利潤
截至二零一零年及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每股基本淨利潤分別是按本公司股東應佔利潤人民幣157.59億元及人民幣144.22億元除以發行股數80,932,368,321股計算。
攤薄之每股淨利潤並未列示,因於各年度內並沒有具攤薄潛能之普通股。
32. 承擔及或有事項
經營租賃承擔
本集團透過不可撤銷的經營租賃租用業務場所及設備。除列載於附註35(a)的CDMA網路租賃安排外,這些經營租賃並沒有關於或有租金的條款,也沒有任何租賃協議包括可能要求將來更高的租金或強制增加股息、附加債務及、或進一步租賃的遞增條款。
於二零一零年及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及本公司的不可撤銷的經營租賃項下,其最低租賃付款額於以下時期繳付:
本集團 |
本公司 |
|||
2010年 |
2009年 |
2010年 |
2009年 |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
1年以內 |
13,525 |
8,531 |
13,447 |
8,451 |
1年至2年 |
11,531 |
643 |
11,479 |
614 |
2年至3年 |
577 |
505 |
542 |
488 |
3年至4年 |
439 |
417 |
414 |
405 |
其後 |
1,108 |
1,014 |
1,095 |
1,009 |
最低租賃付款總額 |
27,180 |
11,110 |
26,977 |
10,967 |
截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計入損益的與經營租賃相關的租賃費用為人民幣163.32億元(二零零九年:人民幣107.57億元)。
資本承擔
於二零一零年及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及本公司的資本承擔列示如下:
本集團 |
本公司 |
|||
2010年 |
2009年 |
2010年 |
2009年 |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
已授權及已訂約 |
||||
-物業 |
395 |
376 |
394 |
376 |
-電信網絡廠房及設備 |
4,729 |
4,166 |
4,720 |
4,089 |
5,124 |
4,542 |
5,114 |
4,465 |
|
已授權但未訂約 |
||||
-物業 |
716 |
739 |
716 |
739 |
-電信網絡廠房及設備 |
4,928 |
4,364 |
4,928 |
4,354 |
5,644 |
5,103 |
5,644 |
5,093 |
|
或有負債
(a) 本公司及本集團接獲中國律師的意見,表示除卻本公司在重組中及收購中分別注入本公司的原有業務及被收購集團的業務所產生或相關的負債外,本公司或本集團並沒有承擔任何其他負債,而且本公司或本集團無須就中國電信集團在重組及收購前出現的其他債務和責任,承擔共同和個別的責任。
(b) 於二零一零年及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沒有為其他企業提供銀行信貸擔保而產生或有負債,也沒有其他或有負債。
於二零一零年及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沒有就銀行向其附屬公司提供信貸而作出的擔保。
法律方面的或有事項
本集團是某些法律訴訟中的被告,也是在日常業務中出現的其他訴訟中的指定一方。管理層已經對這些或有事項、法律訴訟或其他訴訟的不利結果的可能性進行評估,並且根據這些評估相信任何由此引致的負債不會對本集團的財務狀況或經營業績或現金流量構成嚴重的負面影響。
33. 金融工具
本集團的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定期存款、投資、應收賬款、預付及其他應收款。本集團的金融負債包括短期貸款及長期貸款、應付賬款、預提費用及其他應付款。本集團並無為買賣目的持有或發行的金融工具。
(a) 公允價值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更新)-「金融工具-披露」要求金融工具公允價值的計量按照「公允價值層級」中的三個層級披露。這些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分類是完全根據對公允價值計量有重大影響的輸入數據的最低層級決定的。這些層級的定義如下:
• 第一層級(最高層級):公允價值以同一類別的金融工具的活躍市場報價(未經調整)進行計量。
• 第二層級:公允價值以相類似的金融工具的活躍市場報價,或根據可直接或間接觀察的市場數據作為重要輸入的估值方法進行計量。
• 第三層級(最低層級):公允價值計量所使用的估值方法,其重要輸入並不能從可觀察的市場數據取得。
基於本集團金融工具(長期貸款及可供出售股權證券除外)的期限較短,所以其公允價值與賬面金額相近。
本集團的可供出售股權證券全部被分類為第一層級的金融工具。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可供出售股權證券按中國股票交易市場報價為基礎的市場公允價值為人民幣8.22億元(二零零九年:人民幣6.90億元)。本集團除了可供出售股權投資外的長期投資均為非上市股權投資。這類股權投資在中國並沒有公開的市場報價,因此,要合理地估計其公允價值將會帶來額外費用。
長期債務的公允價值是採用本集團在現行市場可獲取的相同性質和期限的貸款之利率對未來現金流量作出折現的方法估計的。綜合考慮外幣貸款後,用作估計長期貸款公允價值的折現率在1.0%到5.88%之間(二零零九年:1.0%到5.76%)。本集團於二零一零年及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長期貸款的賬面金額和公允價值列示如下:
2010年 |
2009年 |
|||
賬面金額 |
公允價值 |
賬面金額 |
公允價值 |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
長期貸款 |
52,901 |
50,630 |
54,255 |
52,213 |
於本年度並沒有任何金融工具在第一層級、第二層級或第三層級之間的轉換。
(b) 風險
本集團的金融工具主要面對三類風險:信貸風險、流動資金風險及市場風險(包括利率風險及外幣匯率風險)。本集團的整體風險管理體系著眼於金融市場的不可預測性,務求減少對本集團財務表現的潛在不利影響。風險管理是根據董事會批准的政策進行的。董事會提供整體風險管理原則以及涵蓋如流動資金風險、信貸風險及市場風險等特定範圍的政策。董事會會定期檢閱這些政策,並根據經營及市場情況和其他相關風險,在有需要時作出修改。上述三類主要風險的性質及量化信息披露如下:
(i) 信貸風險
信貸風險是指對方在到期時不能全額支付的風險。對本集團而言,這類風險主要源於存放在金融機構的存款及為用戶提供電信服務時提供的信貸產生的。為減低與存款相關的信貸風險,本集團主要把現金存款存放於擁有可接受信貸評級的中國大型國有金融機構。對於應收賬款,管理層持續對客戶的財務狀況進行信貸評估,一般不會要求就應收賬款提供抵押品。再者,本集團擁有多元化的客戶基礎。於所列示年度,沒有從任何單一客戶取得的收入佔本集團總收入的10%以上。本集團對應收賬款的信貸政策及信貸風險的量化數據載於附註12。
現金和現金等價物、定期存款、應收賬款及其他應收款的賬面值為本集團對於金融資產的最大信貸風險。
(ii) 流動資金風險
流動資金風險是指由於現金流入及流出的時間及數額錯配,導致當債務到期時沒有現金支付的風險。本集團管理流動資金風險,透過持有足夠的現金餘額及銀行信貸額度,以應付預計至少未來三至六個月的營運資金、支付貸款的本金及利息、支付股息、資本支出及新投資等資金需求。
下表列載了本集團的金融負債於報告期末日按剩餘合約期計算的已訂約的未折現現金流量(包括採用合約利率計算的利息支出,或如屬浮動利率,按報告期末日現行利率計算的利息支出),以及其最早支付期限:
2010年 |
||||||
賬面金額 |
已定約的 未折現現金 流量總額 |
1年內或 按要求支付 |
1年以上 2年以內 |
2年以上 5年以內 |
5年以上 |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
短期貸款 |
20,675 |
(20,924) |
(20,924) |
– |
– |
– |
長期貸款 |
52,901 |
(59,560) |
(12,802) |
(13,261) |
(32,556) |
(941) |
應付賬款 |
40,039 |
(40,039) |
(40,039) |
– |
– |
– |
預提費用及其他應付款 |
52,885 |
(52,885) |
(52,885) |
– |
– |
– |
166,500 |
(173,408) |
(126,650) |
(13,261) |
(32,556) |
(941) |
|
2009年 |
||||||
賬面金額 |
已定約的 未折現現金 流量總額 |
1年內或 按要求支付 |
1年以上 2年以內 |
2年以上 5年以內 |
5年以上 |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
短期貸款 |
51,650 |
(52,294) |
(52,294) |
– |
– |
– |
長期貸款 |
54,255 |
(62,764) |
(3,742) |
(12,260) |
(45,486) |
(1,276) |
應付賬款 |
34,321 |
(34,321) |
(34,321) |
– |
– |
– |
預提費用及其他應付款 |
52,193 |
(52,193) |
(52,193) |
– |
– |
– |
融資租賃應付款 |
18 |
(18) |
(18) |
– |
– |
– |
192,437 |
(201,590) |
(142,568) |
(12,260) |
(45,486) |
(1,276) |
|
管理層相信本集團持有的現金,預計從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及從銀行獲得的未動用信貸額度(附註15)將足以滿足本集團營運資金的需要及償還到期的借款及應付款。
(iii) 利率風險
本集團的利率風險主要源自短期和長期貸款。本集團因浮動利率貸款和固定利率貸款分別需要承擔現金流利率風險和公允價值利率風險。本集團透過維持較高比例的固定利率貸款以管理其利率風險。
下表列載了本集團貸款於報告期末日的利率情況:
2010年 |
2009年 |
|||
實際利率% |
人民幣百萬元 |
實際利率% |
人民幣百萬元 |
|
固定利率貸款: |
||||
短期貸款 |
4.2 |
19,842 |
4.0 |
47,732 |
長期貸款 |
4.3 |
52,646 |
4.5 |
53,592 |
72,488 |
101,324 |
|||
浮動利率貸款: |
||||
短期貸款 |
4.5 |
833 |
4.1 |
3,918 |
長期貸款 |
4.9 |
255 |
4.9 |
663 |
貸款總額 |
73,576 |
105,905 |
||
固定利率貸款佔貸款總額百分比 |
98.5% |
95.7% |
||
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如利率上升100點子(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本集團的本年淨利潤和留存收益預計會減少約人民幣0.08億元(二零零九年:人民幣0.34億元)。
上述敏感度分析在編制時假設了利率變動在報告期末日已經發生,並且應用於該日存在的帶有現金流利率風險的貸款上。二零零九年的相關分析是以相同基準編制。
(iv) 外幣匯率風險
外幣匯率風險是由以非功能貨幣計量的金融工具產生的。集團的外幣風險主要源自原幣為美元、歐元、日元及港元的銀行存款和借貸。
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由於本集團91.2%(二零零九年:94.7%)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及96.0%(二零零九年:96.9%)的短期貸款及長期貸款原幣為人民幣,所以管理層預期人民幣對其他貨幣的升值或貶值將不會對本集團的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帶來重大的影響。以其他貨幣為原幣的銀行貸款載於附註15。
34. 資本管理
本集團管理資本的主要目標是確保本集團能夠持續經營,藉此本集團能夠通過對產品和服務作出與風險水平相稱的定價,及以合理的成本取得融資,從而繼續向股東和其他權益持有人提供投資回報及利益。
管理層會定期審閱和管理資本結構,使其可以在借貸水平較高時取得的較佳股東回報與資本狀況穩健時所能提供的利益和保障之間保持平衡,並會因應經濟環境的變動對資本結構作出調整。
管理層以總貸款對總資產值比率為基礎監察其資本結構。就此,本集團把貸款總額界定為短期貸款、長期貸款和融資租賃應付款的總和。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的總貸款對總資產值比率為18.1%(二零零九年:24.8%),此比率在管理層預期範圍之內。
本公司和各附屬公司並無受制於任何外來的資本要求。
35. 關聯方交易
倘若一家公司有能力直接或間接控制,或共同控制另一家公司,或對另一家公司的財務和經營決策具有重大影響力,這些公司便屬於關聯方。同受一方控制的公司也視為關聯方。
(a) 與中國電信集團的交易
本集團為中國電信集團公司(一家由中國政府擁有的公司)所屬公司的部份,與中國電信集團的成員公司有重大的交易和業務關係。
與中國電信集團進行的主要交易如下。大部份的交易亦構成《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中的持續關連交易。此等持續關連交易已於董事會報告書中的「關連交易」一節中作出披露。
2010年 |
2009年 |
||
附註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
採購電信設備及物資 |
(i) |
2,215 |
1,956 |
出售電信設備及物資 |
(i) |
993 |
940 |
工程施工和設計服務 |
(ii) |
6,415 |
5,970 |
提供IT服務 |
(iii) |
295 |
249 |
接受IT服務 |
(iii) |
556 |
520 |
接受後勤服務 |
(iv) |
2,185 |
2,324 |
接受末梢服務 |
(v) |
6,838 |
6,044 |
經營租賃費用 |
(vi) |
385 |
387 |
集中服務交易淨額 |
(vii) |
466 |
534 |
網間互聯結算收入 |
(viii) |
55 |
69 |
網間互聯結算支出 |
(viii) |
571 |
667 |
應付中國電信集團款及貸款的利息支出 |
(ix) |
896 |
2,933 |
CDMA網絡容量租賃費 |
(x) |
13,320 |
8,383 |
收回的CDMA網絡容量維護相關成本 |
(xi) |
1,755 |
1,163 |
附註:
(i) 指購自╱售予中國電信集團的電信設備及物資的金額及就中國電信集團提供採購服務而已付及應付的佣金。
(ii) 指中國電信集團提供的工程施工、工程設計和監理服務。
(iii) 指中國電信集團提供及接受的IT服務。
(iv) 指已付及應付中國電信集團就提供文化、教育、衛生和其他社區服務的費用。
(v) 指已付及應付中國電信集團就提供輔助性服務如修理及維護電信設備以及某些客戶服務的費用。
(vi) 指已付及應付中國電信集團租賃業務場所的淨額及省際傳輸光纖租賃費。
(vii) 指本公司和中國電信集團就共用集中服務相關費用淨額。金額代表已收╱應收的集中服務淨額。
(viii) 指應收及應付中國電信集團的本地電話及國內長途電話的網間互聯結算收入及支出。
(ix) 指就應付中國電信集團款項及從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取得的貸款所已付及應付的利息(附註15)。
(x) 指已付及應付中國電信集團就租用CDMA移動通信網絡(「CDMA網絡」)容量的租賃費(附註35)。
(xi) 指本公司和中國電信集團就CDMA網絡容量維護成本分攤的相關費用淨額。
應收╱應付中國電信集團款項列示如下:
2010年 |
2009年 |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
應收賬款 |
1,182 |
917 |
預付款及其他流動資產 |
1,044 |
935 |
應收中國電信集團款項總額 |
2,226 |
1,852 |
應付賬款 |
8,571 |
7,526 |
預提費用及其他應付款 |
389 |
1,694 |
短期貸款 |
9,017 |
40,267 |
應付中國電信集團款項總額 |
17,977 |
49,487 |
應收╱應付中國電信集團款項,除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外,均無附帶利息及抵押,並且按照與第三方交易條款相似的合同條款償還。應付中國電信集團的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的相關條款列載於附註15。
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並未對應收中國電信集團款項計提重大呆壞賬減值準備。
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三十日,本公司與中國通信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中通服」,一家與本公司同受中國電信集團公司控制的企業)訂立戰略協議(「戰略協議」)。該協議在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五日舉行的特別股東大會上由本公司的獨立股東批准通過,並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期間生效。根據戰略協議的規定,本公司於上海、廣東、浙江、福建、湖北和海南地區的附屬公司(及其承繼者),每年將採用中通服提供的工程設計及施工服務,其金額不少於該些附屬公司年度資本支出總額的12.5%,而中通服同意就上述服務給予該些附屬公司不少於5%的額外折扣。此外,上述附屬公司亦承諾於協議有效期內每年採用總額不少於人民幣13.30億元由中通服提供的設施管理服務。
由於中通服擴展其服務範圍,在二零零七年八月七日舉行的特別股東大會上,本公司的獨立股東批准通過了對戰略協議的修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擴展了戰略協議的範圍以涵蓋本公司於江蘇、安徽、江西、湖南、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陝西、甘肅、青海和新疆地區的附屬公司(及其承繼者);而每年採用中通服提供的工程設計及施工服務的金額則修訂為不少於所有附屬公司年度資本支出總額的10.6%;同時每年採用由中通服提供的設施管理服務的承諾則增加不少於人民幣4.50億元。補充協議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期間生效。
於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九日,本公司根據協議的各項條款重續戰略協議及補充協議,為期三年,直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此外,協議亦修訂了戰略協議的部份條款以反映本集團及中通服的現行架構。
於二零零八年九月十六日,本公司的獨立股東在特別股東大會上批准通過與中國電信集團公司訂立CDMA網絡容量租賃協議(「CDMA網絡租賃協議」)。該租約於二零零八年十月一日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期間生效,本公司可選擇與中國電信重續租約。根據租約的條款,本公司同意向中國電信集團租用CDMA網絡容量以供本公司提供CDMA移動通信服務。CDMA網絡容量的租賃費於二零零八年十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截至二零零九年及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為各年的CDMA服務收入(計算是以CDMA收入總額扣除由CDMA業務產生的一次性不可退還收入和商品銷售收入)的28%。截至二零零八年及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止年度各年並無最低年度租賃費。截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止年度,最低年度租賃費為截止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向中國電信集團支付的當年年度租賃費總額的90%。本集團對CDMA網絡租賃以經營租賃的方式作會計處理。
根據CDMA網絡租賃協議,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已向本公司授予購買CDMA網絡的選擇權。本公司可全權決定於CDMA網絡租賃期內任何時間或CDMA網絡租賃屆滿一年內行使購買選擇權。購買價的釐定應根據適用中國法律及法規定出的CDMA網絡價值評估結果並考慮當時市場情況及其他因素,但該購買價不會使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就CDMA網絡的投資取得超過8%的內部回報率。
另外,本公司應按照CDMA網絡租賃協議的規定負責營運、管理和維護CDMA網絡。容量維護相關成本包括機房及基站房屋租賃費、其他有關成本(例如相關設備的水電費、取暖費和燃料費)及非資本性修理維護費用,成本將由本公司及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分擔。本公司所分擔的運營成本每月參照以下基礎計算:
(i) 運營成本發生前一個月本公司的實際累計月末在網CDMA用戶數除以90%;除以
(ii) 可用於CDMA網絡的總容量。
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五日,本公司與中國電信集團公司簽訂CDMA網絡容量租賃協議(「2010 CDMA網絡租賃協議」)的補充協議,期限延長兩年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2010 CDMA網絡租賃協議」與「CDMA網絡租賃協議」附帶的主要條款相同,包括購買CDMA網絡的選擇權,本公司與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對運營成本分擔的計算基礎以及CDMA網絡容量租賃費的計算基礎。
(b) 主要管理人員的酬金
主要管理人員指那些有權力及責任直接或間接地計劃、指導及控制本集團的活動的人士,包括本集團的董事及監事。
本集團的主要管理人員的酬金匯總如下:
2010年 |
2009年 |
|
人民幣千元 |
人民幣千元 |
|
短期僱員福利 |
13,778 |
8,142 |
離職後福利 |
802 |
726 |
以股份為基礎的報酬 |
5,351 |
– |
19,931 |
8,868 |
|
上述報酬已在人工成本中反映。
(c) 離職後福利計劃的供款
本集團為員工參與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組織安排的各種定額供款離職後福利計劃。離職後福利計劃的詳情列示於附註36。
(d) 與其他由國家控制的中國企業的交易
本集團是一家由國家控制的企業,並於現時為國家控制企業所主導的經濟體系下運作。「國家控制企業」是指國家透過政府部門、機關、附屬公司和其他機構直接或間接控制的企業。
除了與母公司及其附屬公司進行交易外,本集團與其他國家控制企業的交易包括但不限於以下項目:
- 銷售和採購商品、物業和其他資產
- 提供及接受服務
- 資產租賃
- 存款及借貸
- 使用公用事業
上述交易在本集團的日常業務中進行,其條款與非國家控制企業的交易條款相似。本集團的電信服務及產品價格是根據政府制定的資費標準(如適用)或透過商業協商釐定的。本集團還為物資及服務採購制定了採購政策及審批程序。這些政策及審批程序並不因交易方是否為國家控制企業而有所影響。
本公司董事在考慮關聯方關係對交易的潛在影響、公司的定價策略、採購政策、審批程序以及用作了解關聯方交易對財務報表潛在影響的所需資料後,認為下列關聯方交易需要披露交易金額詳情:
(i) 與其他由國家控制的中國電信運營商的交易
本集團的電信網絡與其他由國家控制的電信運營商互聯互通。本集團亦會於日常業務中出租電信網絡予這些運營商。網間互聯結算與網元出租資費均受工信部監管。本集團與其他由國家控制的中國電信運營商的網間互聯結算及網元出租的交易金額摘要如下:
2010年 |
2009年 |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
網間互聯結算收入 |
11,230 |
11,342 |
網間互聯結算支出 |
9,150 |
7,377 |
網元出租收入 |
696 |
596 |
應收╱應付其他由國家控制的中國電信運營商款項列示如下:
2010年 |
2009年 |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
應收賬款 |
704 |
827 |
預付款及其他流動資產 |
232 |
240 |
應收其他由國家控制的中國電信運營商款項總額 |
936 |
1,067 |
應付賬款 |
630 |
393 |
預提費用及其他應付款 |
85 |
5,484 |
應付其他由國家控制的中國電信運營商款項總額 |
715 |
5,877 |
應收╱應付其他由國家控制的中國電信運營商款項均無附帶利息及抵押,並且是按照一般商業條款償還的。
於二零一零年及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並未對應收其他由國家控制的中國電信運營商款項計提重大呆壞賬減值準備。
(ii) 與由國家控制的銀行的交易
在日常業務中,本集團的現金主要存放於數家由國家控制的銀行,本集團亦從這些銀行取得短期及長期貸款。存款和貸款的利率均受到中國人民銀行監管。本集團從這些由國家控制的銀行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及支付的貸款利息支出列示如下:
2010年 |
2009年 |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
利息收入 |
284 |
281 |
利息支出 |
821 |
827 |
存放於國家控制的銀行的存款及從國家控制的銀行取得的貸款總結如下:
2010年 |
2009年 |
|
人民幣百萬元 |
人民幣百萬元 |
|
銀行存款 |
23,005 |
26,867 |
原限期為三個月以內的定期存款 |
1,753 |
7,569 |
原限期為三個月以上的定期存款 |
1,968 |
442 |
存放於國家控制的銀行的存款總額 |
26,726 |
34,878 |
短期貸款 |
11,578 |
11,138 |
長期貸款 |
3,054 |
4,485 |
從國家控制的銀行取得的貸款總額 |
14,632 |
15,623 |
從國家控制的銀行取得的借款利率及還貸條款的詳情列載於附註15。
本公司董事認為上述資料已對關聯方交易提供適當披露。
36. 離職後福利計劃
按照中國法規,本集團為員工參與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組織安排的各種定額供款退休計劃。本集團按員工薪金、獎金及某些津貼的18%至20%不等的比率,向退休計劃供款。參加計劃的員工有權獲得相等於按其退休時薪金的固定比率計算的退休金。除上述每年供款之外,本集團對於這些計劃相關的退休金福利再無其他重大付款責任。
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供款為人民幣31.44億元(二零零九年:人民幣29.33億元)。
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應付定額供款退休計劃的供款為人民幣2.06億元(二零零九年:人民幣2.35億元)。
37. 股票增值權
為給予管理人員更大激勵,本公司為這些員工實行股票增值權計劃。在此計劃下,股票增值權分為單位授出,每單位對應1股本公司H股。在股票增值權計劃下本公司無須發行股份。當行使股票增值權時,獲授予者將獲得在扣除適用代扣代繳所得稅後以人民幣計算的現金款。這款項相當於行使的股票增值權單位數量乘以其行使價與行使時本公司H股市價之差額,並根據當時人民幣與港元的適用匯率轉換成人民幣。本公司就股票增值權在適用的歸屬期確認相關的費用。
在二零零三年三月,本公司的薪酬委員會批准了授予2.765億股票增值權單位給合資格的員工。根據此計劃,由授予之日開始,所有股票增值權的行使合約年期為六年,行使價格為每單位港幣1.48元。獲授予者於獲得股票增值權後首18個月內不得行使。截至獲得股票增值權日期起計第三、四、五及六週年之日,任何人士可行使的股票增值權之數目分別不得超過該人士所獲股票增值權總額的25%、50%、75%及100%。
在二零零五年四月,本公司的薪酬委員會批准了授予5.60億股票增值權單位給合資格的員工。根據此計劃,由授予之日開始,所有股票增值權的行使合約年期為六年,行使價格為每單位港幣2.78元。獲授予者於獲得股票增值權後首24個月內不得行使。截至獲得股票增值權日期起計第三、四、五及六週年之日,任何人士可行使的股票增值權之數目分別不得超過該人士所獲股票增值權總額的25%、50%、75%及100%。
在二零零六年一月,本公司的薪酬委員會批准了授予8.373億股票增值權單位給合資格的員工。根據此計劃,由授予之日開始,所有股票增值權的行使合約年期為六年,行使價格為每單位港幣2.85元。獲授予者於獲得股票增值權後首24個月內不得行使。截至獲得股票增值權日期起計第三、四、五及六週年之日,任何人士可行使的股票增值權之數目分別不得超過該人士所獲股票增值權總額的25%、50%、75%及100%。
截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4.83億(二零零九年:20萬)於二零零五年四月及二零零六年一月授予的股票增值權單位已被行使。截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予以確認的股票增值權之薪酬費用為人民幣5.92億元。截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予以確認股票增值權之薪酬費用為人民幣0.56億元。
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股票增值權的相關負債賬面價值為人民幣4.12億元(二零零九年:人民幣4.22億元)。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4.17億(二零零九年:5.55億)股票增值權單位的歸屬期滿,但仍未被行使,相關負債賬面價值為人民幣4.12億元(二零零九年:人民幣2.76億元)。
38. 會計估計和判斷
本集團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在編制合併財務報表時受所採用的會計方法、假設和估計所影響。對於一些很不容易從其他途徑取得資料的事項,管理層基於歷史經驗和管理層認為合理的其他因素,作出判斷和估計,並對這些估計作出持續的審核。在事實、情況和環境改變的情況下,實際和估計的結果可能會有所差異。
當審閱合併財務報表時,考慮的因素包括主要會計政策的選擇、應用這些會計政策時作出的判斷和其他不確定因素以及所匯報的結果對環境及假設變更的敏感程度。本集團的主要會計政策於附註2列示。管理層相信在編制合併財務報表時,已使用以下的主要會計政策涉及的最重要的判斷和估計。
一次性初裝費和裝機費的收入確認
本集團遞延確認開通固網服務和安裝固定電話的一次性收入,並將這些收入按照預計十年的客戶服務期限進行攤銷。相關的直接成本(包括安裝的直接成本)亦予以遞延,並按照該預計客戶服務期限進行攤銷。管理層根據留存客戶的歷史經驗、考慮未來競爭的水平、科技和功能過時對服務影響的風險以及科技革新和監管及社會環境預計的改變,來估計預計客戶服務的期限。假如競爭環境日趨激烈、電信科技的改變或其他因素的影響下導致管理層對預計客戶服務期限有所改變,確認遞延收入和取得客戶的相關遞延成本的金額和時間亦會在未來期間進行調整。在列示的各年度中預計客戶服務期限沒有發生改變。
呆壞賬的減值準備
管理層須估計由於客戶未能繳付款項而發生的呆壞賬減值準備。管理層會基於應收賬款賬齡的情況、客戶的信用可信性和沖銷壞賬的歷史經驗作出估計。若客戶的財務現狀惡化,實際的沖銷可能比預計為高並可能對未來期間的業績產生較大影響。
長期資產的減值
若有情況顯示長期資產的賬面價值不可能收回,這些資產可能被視為「減值」,並須要根據附註2(o)中列示的長期資產減值損失準備的會計政策確認減值損失。本集團會定期對包括物業、廠房及設備、無形資產及在建工程在內的長期資產的賬面值作出審閱以判斷是否存在減值的情況。倘若任何事件或情況發生改變以致其賬面值未能收回,這些資產會作減值測試。商譽於每年報告期末進行減值測試。可收回金額是以淨售價與使用價值兩者中的較高者計算。當一項資產不能產生獨立於其他資產的現金流時,其可收回金額會以最少可以獨立產生現金流的資產組合來計算(即現金產出單元)。在確定使用價值時,由資產產生的預期未來現金流量貼現至其現值。當某資產或其現金產出單元的賬面值高於其預計可收回金額時,減值損失便會被確認。由於本集團長期資產的市場價格不容易得到,銷售金額很難準確地獲取,因此在估計使用價值時,由資產使用帶來的預計未來現金流貼現至現時價值,需要對收入、經營成本及應用的貼現率作出重大判斷。管理層利用所有現有的資料對可收回金額作合理的估算,包括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設以及收入和經營成本的推算。
截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管理層對物業、廠房及設備的賬面餘額計提減值損失人民幣1.39億元(附註3)(二零零九年:人民幣7.53億元)。在確定這些設備的可收回金額時,需要對估計未來現金流、收入、經營成本及採用的折現率作出重大判斷。
這些估計的變動可能對資產的賬面值產生重大的影響,並可能導致在未來期間計提更多的減值損失或沖回已計提的減值損失。
折舊及攤銷
物業、廠房和設備是根據直線法在預計使用年限並考慮預計殘值後計提折舊。管理層每年審閱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和殘值,用作確定每個報告年度的折舊費用。使用年限和殘值的確認是基於本集團對類似資產的歷史經驗和考慮了可預計的科技改變。若以往估計有重大改變時,會對未來期間的折舊費用進行調整。
客戶關係的攤銷是採用直線法於五年的預計客戶服務期限內確認。管理層每年審閱客戶關係的預計客戶服務年限以決定各個報告期間的攤銷金額。本集團根據預計可帶來未來經濟效益流入的估計期限並考慮因未來市場競爭程度、有關服務因技術或功能過時而產生的風險,以及監管及社會環境的預期改變來確定使用年限。如果先前的估計發生了重大改變,未來期間的攤銷費用將作出調整。
39. 已發佈但尚未在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會計年度生效的會計準則修訂、新會計準則和詮釋可能帶來的影響
直至本財務報表發佈當日,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已發佈但尚未在截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會計年度生效的會計準則修訂、新會計準則和詮釋列示如下:
開始或以後生效的會計年度 |
|
《國際會計準則第32號》(更新)-「金融工具:表述-供股權的分類」 |
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 |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詮釋委員會公告第19號》 -「以權益工具消除負債」 |
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 |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號》(更新)-「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 |
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 |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2010年的改進 |
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或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 |
《國際會計準則第24號》(修訂)-「關聯方的披露」 |
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 |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詮釋委員會公告第14號》(更新)及 |
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 |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更新) -「披露-金融資產的轉移」 |
二零一一年七月一日 |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更新) -「所得稅-遞延所得稅:相關資產的 |
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 |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 「金融工具」 |
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 |
本集團並無提早採用以上修訂、新會計準則和詮釋。管理層正在評估這些修訂、新會計準則和詮釋對首次採用期間產生的影響。直至現時為止,管理層相信《國際會計準則第32號》(更新)、《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詮釋委員會公告第19號》、《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號》(更新)、《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詮釋委員會公告第14號》(更新)及《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不適用於本集團,而採用其他的修訂、新會計準則和詮釋對本集團的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有重大的影響的可能性較低。
40. 最終控股公司
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的母公司及最終控股公司為中國境內成立的國有企業,中國電信集團公司。該公司並沒有編製公開發佈的財務報表。